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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2019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14

澄政办发〔2019〕2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阴市2019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启航之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节能工作,对于加快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突出节能工作重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强化节能工作举措,确保完成2019年各项节能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能源效率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发展为动力,坚持能源消耗总量与能耗强度“双控”,坚持同步实施结构节能、技术节能与管理节能,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立绿色发展体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继续当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领跑者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全市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是:(1)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7%;(2)规上工业综合能耗总量有效控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5%;(3)组织实施25项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全市节能改造项目实现年节能量5万吨标煤以上;(4)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15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8个;(5)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8%,预拌砂浆供应量达40万吨。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调整产业结构

1.着力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阴五年行动计划”,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一是推进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创建。在总结前两年绿色制造示范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企业,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辅导、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创建工作,全年新增1家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二是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的资源消耗和工艺特点实施精益生产,开展工业“三废”的回收利用,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做好废钢铁加工、废旧轮胎、废塑料等行业规范条件的宣贯和初审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有关行业准入公告,对已公告企业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三是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建设。按照《无锡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指导规划(2018—2025年)》,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做大规模、提升层次、快速发展,全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增长12%以上。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进入国家推荐目录,组织企业参加省节能环保产业高级研修班,支持企业参与节能技术推介会,促进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扶持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

2.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一是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持续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削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落实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和燃煤消费总量“三控”制度。二是推进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按照《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委发〔2019〕12号)要求,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在已经开展工业炉窑整治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推进燃煤工业炉窑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3.严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一是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相关约束性政策,严控高耗能、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二是严格执行节能准入标准。将新增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作为节能审查的重点,从单耗水平、设备能效等级、对本地区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等方面严格审核,严把能耗增长的源头关口。三是加强节能审查的事后监管。开展对竣工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二)全面提升能效水平

4.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继续以电力、钢铁、石化化工、纺织印染等高耗能行业为节能主攻领域,推动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回收、配电系统及电机传动系统节能改造、工业锅炉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等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加大对重点节能项目的挖掘、跟踪和服务力度,全年组织实施25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全市节能改造项目实现年节能量5万吨标煤以上,通过节能改造提高重点用能领域工艺过程和设备的能源利用及转化效率。(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开展“能效提升行动”。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高耗能行业企业与高校、专业节能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开展节能诊断,找出企业节能潜力与突破口。推行市场化节能机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加强节能标准化建设,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树立能效标杆,鼓励重点耗能行业以能效领跑企业为目标,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

6.深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企业采用无毒、无害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对生产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循环化使用,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2019年,继续加大对钢铁、水泥、化工、纺织、印染、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15家以上。(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三)大力推进管理节能

7.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指导和督促年综合能源消耗量 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工业企业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严格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要求推进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8.严格节能监察执法。认真落实《节能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工信部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省、市节能监察计划。围绕能耗限额、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设备、能管岗位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系统全面的监察,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并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体系。(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电公司)

9.推进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采集和监测分析,实现政府能源管理、节能执法监察、企业能源管理的基础数据集成,运用大数据为能源管理工作提供支持。推动钢铁、石化等高耗能行业中具备一定自动化和信息化基础的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运用物联网和信息技术实现能源信息管理、能源运行支持管理、能源综合平衡管理等功能,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10.完善节能预警和考核体系。将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对各镇街(园区)的年度综合考核。加强企业能耗计量与统计基础工作,完善省级、市级能效平台;准确把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监测和分析节能形势,及时公布各镇街(园区)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其增幅等指标,对完成目标进度滞后的镇街(园区)进行预警。(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四)全方位推进节能降耗

11.推进其他领域节能进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节能工作合力。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确保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全过程100%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大力推广新墙材和预拌砂浆,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8%,预拌砂浆供应量达40万吨。全面推进低碳交通体系城市建设,打造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公交车辆的“节能减排”进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配套力度。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源计量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开展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室)

12.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组织好“节能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节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节能,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出行方式。组织重点用能单位专题培训,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报表填报、节能新技术、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府办公室)

13.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财政支持节能工作的相关政策,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降耗工作成效相匹配,对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项目给予奖励支持。落实国家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节能积极性。鼓励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为全市绿色发展企业提供金融支撑。(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江阴市2019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阴市2019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

规模以上工业能耗预算总量

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

重点节能

及循环经济项目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实施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

预拌砂浆

供应量(万吨)

%

万吨

标煤

%

%

万吨

全市

3.7

完成

市下达目标

3.5

25

8

15

98

40

澄江街道

3.9

3.7

1

1

1

南闸街道

3.7

3.5

1

1

1

云亭街道

3.9

3.7

1

1

1

月 城 镇

3.9

3.7

1

1

1

青 阳 镇

3.5

3.3

1

1

1

徐霞客镇

3.5

3.3

1

1

1

华 士 镇

3.9

3.7

3

1

2

周 庄 镇

3.7

3.5

3

1

2

新 桥 镇

3.7

3.5

2

1

1

长 泾 镇

3.5

3.3

2

1

1

顾 山 镇

3.5

3.3

2

1

1

祝 塘 镇

3.7

3.5

1

1

1

高 新 区

3.8

3.6

3

1

2

临港开发区

3.8

3.6

3

1

2

靖江园区

3.8

3.6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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