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18〕12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阴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启动的“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加快实现乡村发展与复兴,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互促共进,根据集成改革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城乡建设和“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整合升级现有农村建设发展项目,优化山水、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培育打造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使其成为“强富美高”新江阴和“两聚一高”新实践在“三农”工作上的新抓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的新载体。
二、总体目标
以自然村为单元,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3个左右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10个左右无锡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并在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全面推广,着力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
三、重点任务
一是科学规划设计。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实现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规划有机融合。做好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用好乡土建设材料,彰显田园乡村特色风貌。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借鉴传统乡村营建智慧,引导新建农房和建筑与村庄环境相适应,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
二是培育发展产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有优势、有潜力、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竞争力的农业地理标志品牌。完善涉农产业体系,利用“生态+”“互联网+”等模式开发农业多功能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职业农民,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中心,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
三是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保护、修复、提升乡村自然环境,促进“山水田林人居”和谐共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管控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河道疏浚、驳岸整治,加强村庄垃圾、污水等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并建成污水零直排区,积极培育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着力营造优美和谐的田园景观。
四是彰显文化特色。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田园乡村景观格局,延续乡村和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农业开敞空间、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传承乡土文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培养乡村技能人才。大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繁荣乡村文化。
五是改善公共服务。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要求,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逐步实现布局合理、质量相近、方便可达性大致相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旅游、休闲、停车等服务设施,同时建立科学管理、持续运营的新机制,努力满足乡村发展需要。
六是增强乡村活力。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允许将财政项目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载体建设,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村组干部、合作组织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自主创业,吸引高校毕业生、城镇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乡村社会全面进步。
四、实施步骤
1.试点确定和试点示范阶段(2017年9月—2018年)。组织各镇(街道)选择区域内基础条件较好、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村庄申报省级和无锡市级试点。列入试点候选名单的,科学制定试点方案,着力抓好规划设计,争取进入最终试点名单。已列入试点的,要按照经审定的工作方案和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特色田园乡村,产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建设成果,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建设模式和推进机制,造就一批高水平、专业化工作队伍,为全市面上推进奠定良好基础。
2.试点深化和面上推动阶段(2018年—2022年)。按照标准指引、有序引导,逐步推广、深入推进的要求,省级、无锡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争取形成一批体现江阴特色、代表江阴水平的特色田园乡村。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江阴市级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要尽快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被列入省级、无锡市级试点的镇(街道)要抓紧落实试点任务,未被列入试点的镇(街道)可参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提前开展建设工作。
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提供政策、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并负责与上级具体工作的联系衔接。
各镇(街道)是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落实,要突出村集体和村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村民群众参与建设。
二是保障经费,完善政策。江阴市对列入省级、无锡市级试点的村庄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配套补助标准原则上根据试点村范围内的农户数按2万元/户进行奖补,每个试点村市级奖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三分之一,奖补资金由市镇财政按体制分成比例承担,涉及开发区的奖补资金由开发区财政承担。各镇、村要严格按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方案规范投资方向,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鼓励和支持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挖掘潜力用好存量土地,在城乡、乡镇之间以及同一乡镇范围内统筹调剂土地利用,市级每年将安排一定的土地指标专项扶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符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产业规划的企业,鼓励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
三是健全制度,专业指导。建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月报制度,试点地区定期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市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研究政策、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问题,适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组织热心乡村建设的团队、志愿者和公益团体等参与建设。
四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中来。各地要加强学习研究,全力部署推动,把握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内涵、方向和路径,始终保持历史的耐心、发展的定力推进建设。
![]()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苏ICP备05002806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