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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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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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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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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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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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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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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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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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
履行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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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依法履行本单位的职能和权限,有效协调所属单位职能争议;
(二)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五)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提高行政效率; (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八)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九)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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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依法设置机构、内设机构扣1分;
(二)政事不分,所属行政事业组织违法行使行政收费、行政处罚权力的扣1分;
(三)预警和应急机制不健全,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扣3分;
(四)部门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有乱收费行为的,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分;
(五)不依规定或者公布目录实施审批每件扣1分;已取消项目仍实施的每件扣1分;公开要素不完备扣1分;行政审批不合法或不及时每件扣1分;
(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的扣2分;
(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制度不落实的扣2分;
(八)行政问责制不健全、不落实的扣1分。
本项共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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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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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民主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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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 (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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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具体事项的扣2分;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落实的扣2分;
(四)重大行政决策失误不及时纠正的扣2分;
(五)对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责任人不依法追究责任的扣2分;
本项共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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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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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制度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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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起草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和程序;
(二)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以及公布等制度;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制度。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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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扣2分;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及公布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三)未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的扣1分;
(四)未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或不及时修改,未公布清理目录的扣2分。
(五)规范性文件违反规定设定行政审批、收费或行政处罚和有其它违法内容的每件扣1分。
(六)规范性文件未向社会公布的每件扣1分。
(七)规范性文件制定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每件扣1分。
本项共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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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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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行政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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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
(二)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四)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程序正当、定性准确、裁量适当,有效解决随意执法、趋利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五)建立和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六)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 (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等规定,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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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不健全,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的扣1分;
(二)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存在行政收费、罚没款收入同行政执法挂钩的扣1分;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的扣1分,行政执法人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执法的每件扣1分,未按规定亮证执法的每件扣1分;
(四)执法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确的,有随意执法、趋利执法、执法扰民问题的扣5分;
(五)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未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扣3分;
(六)未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扣1分,行政处罚文书不符合市标准每件扣1分;行政审批文书不规范每件扣1分;未建统计台帐扣1分;未按档案要求立卷归档扣1分;不按规定使用罚款收据或者有自行收缴、截留罚款行为每起扣1分,未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扣2分;
(七)未建立执法责任制的扣1分;未建立完善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的扣1分;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不落实的扣2分。
(八)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未建立或建立后不落实的扣3分。
本项共3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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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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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
行政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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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所下属单位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五)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严肃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六)认真贯彻国家赔偿法,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 (七)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层级监督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八)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和执行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 (九)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健全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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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满意的扣1分;
(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于100%的扣1分,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每件扣1分;
(三)对群众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扣1分;
(四)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形式、要求上报市政府备案的每件扣1分;
(五)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六)干扰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的扣1分;
(七)不执行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的扣1分;
(八)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扣1分;
(九)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者引起行政诉讼败诉的,每一件扣3分。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申请人撤回申请,但复议机关要求改正问题,而发出意见或建议书的,每一件扣1分。
本项共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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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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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
化解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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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探索建立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完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程序,便民、快速和低成本解决社会纠纷; (三)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 (四)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妥善办理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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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扣5分;
(二)人民调解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扣2分;
(三)不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扣5分;
(四)因行政行为违法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每件扣责任单位10分。
本项共2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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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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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依法
行政
保障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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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统一领导、协调依法行政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和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四)完善推进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六)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支持和督促政府法制机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八)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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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未列入议事日程的扣1分,无领导小组或不及时调整的扣1分;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未召集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未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或无专题研究记录的扣1分;
(三)未向市政府上报依法行政年度报告的扣1分,统计分析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扣1分;
(五)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专兼职人员不落实的扣2分;职责不明确,经费不落实,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
(六)全年向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每少一条扣0.5分,未报送的扣3分;
(七)未落实市政府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工作有一项扣2分;
(八)年度法治理念教育不落实、计划方案不全的扣1分,机关人员普法教育参与率达不到标准的扣1分;领导班子成员普法教育、法制学习不落实扣2分。
(九)领导班子人员中有违法违纪的扣5分。
本项共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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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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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
加分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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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方面的创新举措被市级(含市级)以上行政机关作为经验推广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三)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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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国家部委作为典型推广的加5分;
(二)被省作为典型推广的加3分;
(三)被无锡市作为典型推广的加1分;
(四)被市作为典型推广的加0.5分;
以上加分事项中,若同一事项被各级作为典型推广的,按最高的加分,不重复加分。
(五)被国家部委评为先进集体的加5分;
(六)被省级评为先进集体的加3分;
(七)被无锡市级评为先进集体的加1分;
(八)被市评为先进集体的加0.5分;
(九)被中央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3分;
(十)被省级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2分;
(十一)被无锡市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1分;
(十二)被市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0.5分;
以上所有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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