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1670 | 生成日期 | 2020-07-08 | 公开日期 | 2020-07-08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质安〔2020〕1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建设,建筑,监理,通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0年5月第一轮第二批次建筑施工 危大工程、预防高坠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管理,压实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有效防范此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探索危大工程、预防高坠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2020年5月第一轮第二批次建筑施工
危大工程、预防高坠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管理,压实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有效防范此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探索危大工程、预防高坠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澄安专治〔2019〕12号)的统一部署,5月份,我局开展第一轮第二批次建筑施工危大工程、预防高坠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根据参建各方自查自纠开展及属地项目的总体情况,结合日常监督巡查,我局共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开展第一轮第二批次建筑施工危大工程、预防高坠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共抽查江阴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66个,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对2家单位进行信用扣分,拟对2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基坑工程,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是否按规定进行危大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按规定审核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
预防高坠专项整治共抽查江阴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66个,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8份、《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对15家单位进行信用扣分,拟对6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内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面、临边洞口、楼梯通道、电梯井等位置防护设施设置是否规范;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起重吊装作业是否规范;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
二、本次检查发现问题
(一)危大工程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1、基坑工程方面:个别建设单位为抢进度,施工单位存在深基坑未进行专家论证先行施工或者不按照方案施工现场,造成基坑工程无序施工。
2、悬挑式脚手架方面:少数企业存在悬挑脚手架首层封闭不严,擅自拆除防护未及时恢复,或者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现象。
3、模板支撑体系方面:高支模架搭设完毕后,仍然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大多数企业未能增设一道安全平网,预防高处坠落。高支模支撑排架未挂牌危大工程警示标志。工人高空作业,由于自身安全意识淡泊,未能正确有效使用安全带,自身安全防护未有保障。
4、起重吊装方面:部分企业未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汽车起重机等流动式起重机械和叉车等工程专用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汽吊验收登记工作,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带,汽吊支撑基础不平整牢固等。
5、塔吊安装拆卸方面:个别项目存在安拆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未能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流动辅助机械验收登记手续不全,个别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等现象。
(二)预防高坠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
1、个别企业未完全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个别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能有效识别施工现场存在的高处坠落危险源(如搭设脚手架、搭设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高处作业吊篮、临边洞口等),对高坠危险源安全防护不到位。
3、个别企业未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不能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正确佩戴和使用;未按规定组织巡检;未能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责任人,挂牌公示,存在作业人员随意搭拆安全防护措施现场,甚至存在安全防护设施拆除后长时间存在防护真空的现象。
三、通报批评的单位和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查项目进行通报表扬、批评:
(一)通报表扬(具体见附件1)
1、澄地2018-C-29(B)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1-6#,1#变电所及开关站,2#变电所,地下车库)现场整体布局科学,合理,厂容厂貌,文明施工较好,临边洞口防护规范,对其进行通报表扬。
2、江阴红豆万花城综合开发项目(澄地2018-C-1(C)号地块),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建立危大清单,现场管理规范,对其进行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具体见附件2)
附件1:检查通报表扬项目一览表
附件2:检查通报批评项目一览表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检查通报表扬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通报单位1 |
通报单位2 |
好的方面 |
通报结果 |
1 |
澄地2018-C-29(B)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1-6#,1#变电所及开关站,2#变电所,地下车库) |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临边洞口防护规范。 |
通报表扬 |
2 |
江阴红豆万花城综合开发项目(澄地2018-C-1(C)号地块) |
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江阴市澄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隐患排查。 2、建立危大清单,现场管理规范。 |
通报表扬 |
附件2:
检查通报批评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通报单位1 |
通报单位2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通报结果 |
1 |
银信大厦幕墙 |
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脚手架内档防护缺失,临边防护缺失。 |
通报批评 |
2 |
年产300万套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组装技改扩能项目(车间四) |
江阴新南方建工有限公司 |
无锡市新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班组人员未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个别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
通报批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