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3854 | 生成日期 | 2020-06-15 | 公开日期 | 2020-06-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主题(二级) | 文化 | 关键词 | 资金,文字,机关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飞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城乡、突出基层”的原则发挥文化活动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送到城镇、走进乡村、融入社区,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更好得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规范和加强我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阴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8〕7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2018—2020年度“文化走基层服务进万家”主题惠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委办〔2018〕46号)等文件精神,形成了《江阴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用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全市人民的精神家园,用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宣传引导增强文明理念、培育文明行为,使文明成为江阴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惠民活动以标准化、均等化为主线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采取“送文化”和“种文化”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创作、排练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着力扶持一批活跃基层、富有影响力的优秀民间文艺团队,着力培育一支懂业务、有热情、愿奉献的基层文化辅导员队伍,着力打造一批符合江阴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实现全市文化展览天天有、文艺舞台周周演、公益课堂月月讲、优秀电影村村映、群众建议季季评的良好文化氛围。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阴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8〕7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2018—2020年度“文化走基层服务进万家”主题惠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委办〔2018〕4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阴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新发布执行。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江阴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分六章,十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2018—2020年度“文化走基层服务进万家”主题惠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委办〔2018〕46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江阴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二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阴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8〕7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规定,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财政局管理职责
第六条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管理职责
第三章 资金使用范围、内容和标准
第七条 专项资金支出的范围、内容和开支标准
第四章 预算的执行与管理
第八条 预算执行
第九条 支付方式
第十条 使用管理
第五章 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支出的目的成效。
第十二条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第十三条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施行。之前施行的《江阴市文化下乡活动经费(文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财规〔2016〕81号)停止执行。
相关文件链接: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0/06/15/9174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