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靖江园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政策意见》(澄委发〔2019〕22号)《江阴市产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6〕24号)和《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江阴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澄政科〔2017〕7号)等文件精神,及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江阴市科技项目合同》,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在研项目(评审类)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受疫情影响,原合同期为一年的项目延期半年至2020年12月31日前结题。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为:2019年度江阴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与成效、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等。检查项目执行报表的数据填报时间期限从项目合同上约定的项目开始时间至2020年5月31日止。
三、检查方式
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按原申报路径“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进入系统,选择对应项目填报中期检查,辖区科技部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在系统中接收材料后审核。
四、时间安排
项目承担单位于6月30日前在网上填报完成《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期检查报告》。
五、各项目相关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
1.江阴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科技发展)
联系人:市科技局社发科 单涛 86861538
2.江阴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发展科技示范)
联系人:市科技局社发科 单涛 86861538
六、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逐项逐列认真填写。若项目承担单位在填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说明,请将说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和信用评价结果。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统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加强对数据的审核,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按期完成填报工作。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附件:11,澄科发社 [2020]11号,2020中期验收通知.doc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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