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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1325 生成日期 2019-12-12 公开日期 2020-01-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级) 土地 关键词 土地,文件,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通知》解读
《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通知》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无锡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有效化解历史违法用地,建立健全严管控、严整治的土地综合监管机制,江阴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23日,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通知》(澄政办发〔2019〕65号,以下简称《通知》)。如何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如何进一步做到精准问责?江阴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如何开展?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

一、突出全面严起来的背景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秦岭违建别墅、农业大棚房改建“私家庄园”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棚房”问题和违建别墅清理整治等多项专项行动,充分表明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下决心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农地姓农”的底线和18亿亩耕地红线不容触碰。在全面严起来的大背景下,个别地方还是或多或少的还是存在个别违法违规的情况,而且多年以来积累下来的历史欠账还不少。此次全省统一行动,力争用三年时间来化解过去的存量欠账,也是为今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调全面贯彻“三严”要求

此次《通知》再次强调了“三严”的要求,即“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以最严格的制度来预防和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力推动土地管理秩序平稳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从源头上来讲,要加强源头防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政府是保护耕地的责任主体,所以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耕地保护工作。与此同时也要进一步提升防控监管水平,推动落实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共同维护好我市良好的用地环境。

二是从过程上来讲,要落实过程严管。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既查事、又查人、消除违法状态”的要求,严肃查处新增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移送移交的坚决移送移交。需完善用地手续的,应依法查处后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对于存量历史违法用地,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就计划用三年时间来逐步依法处置到位。

三是从结果来讲,要突出惩戒威慑。对于土地违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用地典型案件,特别是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国土空间规划侵占永久基本农田,严重破坏耕地侵害农民权益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用地典型案件,要从严从重查处,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与此同时,通过现在比较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把企业、个人土地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管理。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三、从严推进执纪监督和责任落实

2016年,无锡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执法监管落实共同责任的意见》(锡委办发〔2016〕110号),要求对土地执法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警示约谈手段,对通过审计、督察、卫片等方式发现违法行为严重的地区,由市政府约谈地方各板块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整改不力的板块,暂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等相关业务办理。

对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用地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程度大小,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坚决启动问责,严肃追究属地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通知》还附带下发了《江阴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阐述了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19〕65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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