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1111 | 生成日期 | 2020-05-19 | 公开日期 | 2020-05-19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工〔2020〕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建设,建筑,监理,工程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阴市“暨阳杯” 优质工程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全行业建设工程创优意识,树立样板精品工程,根据《江阴市“暨阳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规定 |
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阴市“暨阳杯”
优质工程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全行业建设工程创优意识,树立样板精品工程,根据《江阴市“暨阳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江阴市“暨阳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评选(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江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竣工(以表TJ4.0.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参与验收方签字日期为准)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工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办法
1、申报单位必须是江阴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未入会的必须先入会后再申报;
2、参加申报的建设工程的具体条件和办法按《江阴市“暨阳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澄建〔2011〕128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执行。各承建单位自愿组织申报;
3、申报市“暨阳杯”优质工程奖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与承建单位一并申报;
4、申报资料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交,应真实、清晰、整齐,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有参建单位申报时应提交与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以及经总承包企业确认的工作量说明;有监理企业申报时应提交监理合同。在工程资料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
5、《评审办法》和申报表可在江阴市住建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
2、申报资料受理部门为江阴市建筑行业协会(地址:建设大厦401室,联系电话:86070401,联系人:潘筱雅)。
3、受理申报资料时,应严格审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应性、时效性。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费用
对通过初审的工程,收取一定的评审费:承建单位:800元/项,参建(监理)单位:500元/项。初审未通过的工程,不收费。
申报费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先行交予江阴市建筑行业协会。初审并公示结束后,未通过的,申报费予以退回。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阴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无锡市住建局,江阴市政府办。
抄送:局相关科室、部门。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