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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1536 生成日期 2020-05-06 公开日期 2020-05-08
文件编号 澄法宣办〔2020〕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级) 司法 关键词 政法,法制,廉政建设,审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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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市各直属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各驻澄单位: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法宣办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部署,依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及评估验收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全面检查评估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大力宣传先进,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全市“七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为奋力当好新时代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全力争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评估对象

  各开发区,各镇(街道),市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单位,各驻澄单位。

  三、评估内容

  此次评估验收工作以《江阴市“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实施细则》为基本标准,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和“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方面评估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情况,主要是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人大、政协督查督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宪法、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情况;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情况;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步骤安排

  “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从5月开始至10月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评估、迎接检查和评比表彰五个阶段全面开展。

  1.动员部署。5月,研究全国、省和无锡市关于“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工作有关精神,制订全市“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评估验收有关精神,全面动员部署工作。下发《评估验收细则》、通知、方案,明确评估验收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布置工作,制订详细工作计划。

  2.自查自纠。5月中下旬,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评估验收细则》中有关标准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切实做到查漏补缺、全面提升、重点突出、亮点显著。努力达到“六有”,即有一份内容详实、说服力强的总结报告,有一套条理清晰、内容完善的电子台账;有一本制作精美、图文并茂的普法工作画册;有一批反映普法成果的实物(书籍、宣传册、音响制品等);有1-2个展示普法特色亮点的示范点;有条件的单位还要有一部能全面反映本单位普法成果的汇报短片。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向市法宣办提交“七五”普法自查报告的盖章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将相关佐证材料电子台账和自查报告输入到指定平台完成“网上审核”(具体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3.集中评估。6月上旬,组成市级评估验收工作组,对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企业、学校等进行“七五”普法工作评估验收。评估验收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电子台帐、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抽样评估等方式进行。

  4.迎接检查。6月中旬-9月,先后迎接无锡市、省对我市“七五”普法工作评估验收。各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查漏补缺、完善工作,认真做好总结汇报、台账汇总、亮点展示等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七五”普法工作成果。

  5.评比表彰。10月,由市法宣办通报“七五”普法评估验收结果,并根据全国、省、市统一部署,逐级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申报和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评估验收工作是检验“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推动“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切实落实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围绕评估验收办法确立的具体指标,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逐一检查、逐一补强、逐一过关,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评估验收。

  2.明确责任分工。评估验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确立工作制度,落实具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在评估验收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各开发区、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立相应督查小组,抓好本辖区普法迎检工作;市级机关各部门(驻澄单位)要在抓好本部门普法迎检工作的同时,指导好本系统的迎检工作,确保每类重点对象有2-3个典型。具体分工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由市委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法工作由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青少年普法由教育局负责;村(居)民的普法工作由所在镇(街道)负责。

  3.务求工作实效。要严格按照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评估验收办法,扎实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做到普遍覆盖、突出重点、放大亮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细化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全面准确地反馈真实情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标准,严谨细致开展工作,确保评估验收任务圆满完成。

  4.优化氛围营造。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和各类宣传媒介,通过自媒体平台、移动客户端等强化互动传播,广泛宣传“七五”普法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果,引导法治舆论,形成横纵联动的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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