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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16:11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优化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和激发企业活力,加大清费减负工作力度,按照无锡市的相关要求,经上级部门批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新发布的采购公告的项目,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报价)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负责收取、管理、退还。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