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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0891 生成日期 2020-04-28 公开日期 2020-04-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就业,失业,保护,奖金,收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20年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聚焦稳就业、可持续、强支撑、促和谐、优服务,奋力推动江阴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积极贡献。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1.01万人,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9.23万人、52.9万人、54.07万人;人才引育水平不断提高,新招收博士后10人,引进大学生10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达1040人;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40万人。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1.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见效。根据省、无锡市新出台的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适时完善升级江阴稳定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推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深入落实。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资金和技能提升专账资金。

2﹒着力扩大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关注重点群体,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启航、创业引领、青年见习、基层成长等计划,精准提供就业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92%。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化扶贫,聚焦对口结对帮扶地区,引导贫困劳动力来澄就业。加大企业用工服务力度,拓宽招聘求职渠道,做强线上市场服务功能。开展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调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不断加强失业风险防控,加强企业复工用工服务工作。

3﹒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政策普惠度,扩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拓宽创业者融资渠道。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创建一批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持续升级创业服务,高效率运营大学生创业园,精心举办好大学生创业特训营、创业宣讲进校园等活动。新增“创业大学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站”5家,继续扩大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覆盖范围。年内支持成功自主创业4200人,创业带动就业1.08万人。

4﹒着力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实施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新模式,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办法,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定发布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评价机构目录。完善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制定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及考核退出机制。全面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

二、加强社会保障惠民力度

5﹒优化完善社保制度。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相关政策,持续推进降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意见。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发放等工作。建立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探索推进工伤医疗监督管理。启动国企(央企、省企)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工作。

6﹒继续推进参保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探索建立助保机制,年末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提升工伤预防培训质量和宣传效果。探索研究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

7﹒努力抓好基金运行。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提高精准识别和打击社保待遇欺诈、冒领的能力。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强化评估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好基金监督专项检查和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回头看”。

8﹒合理调整社保待遇。依法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调整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适度调整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标准。合理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和工伤职工待遇。组织开展新一轮退休职工免费健康体检。

三、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9﹒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技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统筹抓好各类赛事活动,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第五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第九届全国数控大赛等高层次技能竞赛的备战工作。开展第五届“江阴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评选一批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10﹒建强人才平台载体。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努力提升博站数量和运行质量,全市空站率≤10%。优化和创新“才聚江阴”校园招聘。借势长三角地区人才合作一体化平台,在签约长三角“十市一区”新一轮人才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与合作地区对接、共享。加快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筹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推动建立江阴首家技师学院。

11﹒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围绕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优化升级人才服务政策。建立运行“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做好高层次人才保障工作。抓好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全方位人才服务。开展全市综合工程评委会电子化评审试点。改革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创新培训和评价监管模式。

12﹒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省厅实施细则,规范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奖励工作。强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等制度落实,指导事业单位加强聘期考核,加快转换用人机制。创新事业人员公开招聘模式,探索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新招聘方式。规范人事考试管理服务,推进江苏省标准化考点创建工作。

四、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3﹒构建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推进多部门联动,深化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预警研判,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加强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服务,指导推动中小企业通过协商防范用工领域风险。

14﹒加大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力度。深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进一步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探索研究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和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5﹒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审理。扩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庭覆盖面。推动仲裁“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借助信函和网络办理各类仲裁业务。健全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深化长三角调解仲裁城际合作共同体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争议案处置效率。全年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99%以上,终局裁决率40%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

16﹒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劳动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开展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提升培训。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重点领域欠薪问题整治,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联合惩戒力度。围绕劳动用工领域群众关心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年末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实现书面审查100%网上申报。

五、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7﹒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进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人社经办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深入落实减证便民,年末人社审批服务清单内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推进“不见面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建设。

18﹒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做好与省统一系统建设的沟通协调,完成数据清洗对接,依托省平台开展多样化智慧服务。梳理划分金保工程新平台硬件设备与网络架构,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网络安全重大事故。优化网上公共服务,拓展网上服务事项。全面推进电子社保卡的推广应用。持续优化12333智能服务机器人知识库。推出“两卡”“24小时”自助服务。争取更多的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市一体化“24小时”政务服务平台。

19﹒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始终把作风行风建设作为提振精气神、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担当精神,提升工作执行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窗口单位队伍建设,加强经办培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确保经办服务更有温度。完善升级“一门式”窗口服务,稳步推进后台业务由部门条块化管理向业务流程化管理转变,提升办结效率。加大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点名、曝光和通报力度。抓牢明察暗访、专项监督和举报投诉三项督导。

六、深化治理能力提升支撑体系建设

20﹒推进规划计划编制实施。开展“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评估工作,探索研究“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加强统计调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服务。

21﹒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做好专项资金预决算编制及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分析,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2﹒做好督查整改工作。深入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问题、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以及上级各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加强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做好领导批示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健全完善督查机制,提升督查实效,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23﹒做好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妥善做好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邪教等工作。定期研判维稳形势,及时准确把握变化趋势特征和预警信息,做好信访事项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推进信访多元化解,继续强化“首办责任”,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

24﹒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规范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加强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人社领域政务公开。

25﹒强化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发挥微信、网站、12333咨询热线、传统媒体等相结合的融媒体宣传平台作用,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开展年度课题研究,推动人社领域重大课题调研活动和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在全系统继续推进各项工作创新。

26﹒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围绕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供给侧改革、现代化试点、扫黑除恶、生态文明、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主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积极做好基层减负工作,规范开展创建达标评比表彰相关工作等。

27﹒提升机关管理运行水平。积极开展好办公用房、食堂、公务接待、节能、公车、物业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消防、保密、档案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七、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8﹒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工青妇工作融合互促。夯实局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扎实开展人社志愿者服务活动。

29﹒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常态化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关键岗位、重要业务、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范各类履职风险。

3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制定年度机关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优化考评细则,规范考评程序,构建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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