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阴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总导向,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以“统筹法治”成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制规审查能力、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能力、法治信仰培育能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刑事执行治理能力“六大能力”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队伍素能培养、打造高效实战体系、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四个关键”,为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更大贡献。

一、聚力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构建依法治市新格局

1.统筹依法治理,一体推进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江阴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共江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把全面依法治市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安全发展紧密融合,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开展“区域法治现代化”试点,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

2.科学构建法治建设组织体系。推动法治江阴建设提质增效,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职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并宣传全市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做法。

3.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重点围绕县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考核。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活动。突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用,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指标体系,围绕第三方评估,全面对标补短,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和迎评方案,为成功创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筑牢基础。

4.加强法治建设督察考核,贯彻落实《江阴市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审计、综合考核相融合。用好依法行政动态监控互动反馈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关键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依法治市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推进。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统筹推进基层镇街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扎实开展2020年度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

二、聚力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年”活动,推进“百律千企”“法企同行”行动,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及时提出风险防控法律建议,为防控企业金融风险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法治体检服务,建立律师定期回访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实际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植根“依法治企”理念。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防控,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新冠肺炎疫情、安全生产等方面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矛盾,从依法制规、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6.护航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江阴重大战略建设保障实施,围绕高质量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长江大保护、产业强市等重点领域,加强审查服务,强化制度供给,为推进实施各项重大战略建设保驾护航。

7.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性文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无差别的制度支持。强化公证预防功能,开展网络赋强、电子数据存管等业务,夯实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根基。全面深化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弹性工作制,拓展创新金融领域公证。发挥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为企业快速办理各类融资合同赋强公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时间长等难题,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江阴企业境外法律服务,为涉外企业提供组团式、贴身式服务。

8.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经验典型,全面展示我市法治乡村建设成果。围绕服务乡村治理试点,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化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拓宽新农村发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运行,部署开展对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进行“法律体检”。抓好基层治理“一网格”建设,要把司法行政服务站打造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战服务窗口,着力化解社会纠纷,矛盾调处成功率不低于98%。

9.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落实三级报告备案制度,建立主任负责制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强化监管责任,严肃律师办案纪律。

三、聚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六大能力”

(一)全面提升依法制规审查协调能力

10.优化立项机制,提升制规质量。统筹全市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紧盯起草、报审、审查、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开发规范性文件网上运行系统。全面加强制规工作的源头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清理机制,强化后评估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政府公信力。

11.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高效及时做好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把好“法治关”,为重大项目投入、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针对涉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文件,督促引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12.完善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增强决策民意基础,提高公众参与度。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能力

1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培训,继续实施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水平。完善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建立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综合执法信息与集成指挥平台对接,构建互融互通、信息共享、统一指挥、协调顺畅的综合指挥体系。

1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落实和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以促进执法公开透明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15.加强行政执法权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有组织有部署地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效能。

16.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强化对不当行政行为及违法行为的督办、纠错,着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三)全面提升法治信仰培育能力

17.对照“七五”普法要求,制定《江阴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自查自纠,补齐短板,确保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的普法教育。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落实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提升重点对象普法实效。

18.深化法治社会“五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融合,多形式开展“德法涵养文明”等实践活动,用法治的力量引领正确绿色消费观,引导群众在自觉排队、垃圾分类等公共空间行为中养成法治习惯。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复核。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梳理修订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家规家训等软法,启动基层“援法议事”创建活动。

19.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工程,整合法治文化广场、街区等载体资源,打造特色法治文化景观。深入挖掘地方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内涵,试点“新江南人家”法治文化工程,年内建成1个法治文化精品小镇。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法治文化产品研发,拓展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切实形成立体多维的普法宣传网络。

(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20.提升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首选率、知晓率和满意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汇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入网格,将中心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基层,形成共建共享、良性互动新态势。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机制,完善与“最江阴”、“110”等平台的衔接,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江阴品牌。

21.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一体服务、精准服务。以群众普遍需求为导向突出公益性,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站式”服务作用。推进“互联网+”,利用好“法润暨阳”微信公众号、12348江阴法网、江阴普法等网络平台,以线下“窗口化”和线上“页面化”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22.研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落实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持续开展“法润暨阳·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加大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合法性权益保障。强化政府、企业和专业性社会组织的联动,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公布法治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引。积极研发公民、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并按照“八统一”向社会公示。在全市17个镇(街道)推广“法律夜门诊”20家。

23.部署“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专项行动。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制定园区服务清单,定期深入园区开展活动,布局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公益站点。

24.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及量化考核。明确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在12348江阴法网和所在村(社区)公布服务信息,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评估管理办法》。加大“法润民生微信群”的法律资讯推送力度,增强“法润民生微信群”对村(居)民的公信力和吸引力。

25.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减证便民”要求,简化审批流程,为特殊人群设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完成常住人口获得援助率达万分之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继续做好农民工欠薪问题整治。加大兜底脱贫群众的“一对一”法律帮扶,有效解决因子女不赡养、权益保障不到位等致贫返贫,用法治手段服务精准脱贫。

(五)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2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各级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持续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库。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领域建立调解组织。

27.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职能,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站)”和法院、交警、人社、信访等部门“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实体平台,构建“分级诊疗”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江阴市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制定职责清单,规范调解程序,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行政调解责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立全市非诉讼纠纷联席会议制度。

28.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下发《关于加强江阴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推选和人民调解员聘任、等级评定工作,落实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责任,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

29.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用好“微解纷”调解模式,推动在知识产权、房地产等领域建立专业律师调解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律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六)全面提升一体运行的刑事执行治理能力

30.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将矫正法宣传工作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通过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坚持业务与宣传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运用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部门、社会组织开展宣传,有序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深入学习,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31.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定,在省厅、无锡市局指导下成立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机制。保障队伍力量,确保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按照1:15配备。推进社区矫正分中心建设,整体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战化、扁平化、规范化水平。

32.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程,扩大损害修复对象范围。调整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段教育内容、方法和标准,深入推行个别化、项目化矫正,提升因人施教、科学矫治水平。深化智慧矫正建设,升级改造社区矫正“一网三通”,推行网上矫正、线上监管等,推动工作转型升级。

四、聚力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33.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大力开展“暨阳红色先锋”创建工作,落实“双培养”机制,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全面规范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工作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培育力度。

34.强化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对标一流,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持续推进“一所五站点”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前沿阵地,力争年底全市所有司法所均达到标准化水平。

35.完成对司法所行政职能优化整合,统筹协调依法治镇、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三所”共建,指导司法所建立和完善立法民意征集,镇街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政府合同的合法审查,以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协调指导等职能的工作机制。

36.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建立健全《江苏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落实细则、绩效评价机制,深化政法专项编制落实行动,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围绕职能拓展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市,组织师徒结对,推行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任职,严格队伍监督管理,发挥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作用,加大轮岗锻炼、调训送训等培训力度,补齐业务短板。探索推进司法助理员制度,加快培养申报新时代司法行政“456”人才,选树“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等先进典型。鼓励司法干警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大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引进力度,推进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工作力度,推出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地域竞争力的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机构。

37.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形势分析研判,完善投诉举报与纪律处理相衔接机制,用足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以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为契机,落实《江阴市律师事务所服务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标准》(试行),加大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定期组织风险点排查,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

38.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持续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任务,升级局指挥中心网络,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运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公共法律服务、政务管理、普法宣传5大类业务系统,加快信息化体系互联互通,实现各类信息系统数据汇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深度融合。

39.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效能。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创优争先进位,着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和年度各项工作落实,力争在全省司法行政绩效评价和市级绩效考核中实现提升和突破。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强化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力度,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