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3862 | 生成日期 | 2020-04-10 | 公开日期 | 2020-04-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工业、交通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车辆,运输,污染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度交通运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
2020年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工作任务的收官之年,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全面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大会精神和下达我局的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经研究,现将局2020年度交通运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实现绿色交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领导小组,局长缪慧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口管理科、航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环保科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环保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牵头打好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规划建设,完成全市400总吨以下适改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建成投用石利港区洗舱站。(责任科室:港口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二)加快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和工程机械,推进清洁能源船舶的推广使用。加强港口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港口装卸扬尘控制,以及港口转运和道路扬尘控制,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应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年内完成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等4个项目整治。完成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污水处理站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科室:港口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三)加强危化品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严防交通运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严控危化品码头建设。强化船用燃油使用监管,完成省下达的抽检任务,加强燃油使用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中油江阴油库码头安装油气回收装置1套。(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港口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四)调整优化运输结构,会同市发改委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提高集装箱海铁联运比例。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水”,推进集装箱运输“水水中转”,具备水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一律禁止公路运输煤炭。(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港口管理科、航道管理科、综合计划科,责任单位:港航中心、铁路中心)
(五)继续优化公交线网,及时更新到期公交车辆,进一步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到2020年,营运客车单位周转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 2.1%、2.6%,营运货车单位周转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6.8%、8%。(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六)强化在用车排放维修治理,加强对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完善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做好营运高污染车辆报废淘汰工作,减少排气污染。加强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推广应用。(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七)做好汽车维修业VOCs污染治理工作,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记录检查台账,确保VOCs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八)做好在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开展裸土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口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交建中心、铁路中心)
(九)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环境信访化解任务。(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口管理科、航道管理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交建中心、铁路中心、船闸所)
(十)配合做好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的管理运行工作,根据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录入、受理、处置等相关工作。(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口管理科、督查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交建中心、铁路中心、船闸所)
四、工作要求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真正建立起“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抓实干、密切配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