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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申报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14:00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由在江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1项。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1个,参与单位类型无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指标所规定的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

  (二)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项目国拨经费需求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三)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交通、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科研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以及2019年以来获江阴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已获国家层面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对存在严重社会信用问题或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项目牵头申报企业,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组织推荐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二)遴选推荐。市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推荐不超过2个申报项目,填写“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清单汇总表(附件)并报无锡市科技局。

  (三)审核推荐。无锡市科技局将综合网上开放申报情况、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情况,按照省科技厅确定的限额,择优遴选5个项目,经无锡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科技厅。

  (四)立项支持。无锡市科技局将根据上级立项通知要求,会同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任务书填报等工作。

  三、工作进度

  (一)4月10日(星期五)至4月25日(星期六)企业完成网上项目申请表填写,并将导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清单汇总表(附件)、项目申报承诺书,以及企业资质、产品技术水平、应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和支撑文件打包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二)4月29日(星期三)前,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反馈的网上开放性申报情况,择优遴选推荐项目,统一报送推荐函、项目清单汇总表和企业报送资料等材料。

  (三)项目任务书填报时间将根据省科技厅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申报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将永久性记入科技信用档案,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王黎君  周京利 86861553

    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53

    附件:“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doc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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