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4046 | 生成日期 | 2020-04-09 | 公开日期 | 2020-04-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银监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银行,信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防范非法集资,以下套路要记牢 |
防范非法集资,以下套路要记牢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高发,一些所谓的慈善互助项目、金融创新投资平台,或者“消费返利”商城,你周围有多少人正在参与?有没有意识到这可能就是非法集资乃至赤裸裸的集资诈骗?如今非法集资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名目诱骗公众上当,那么如何更好地防范非法集资的诱惑?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的四部曲。
公安部提示,这些“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认清非法集资的“障眼法”:暴利引诱无论是采取什么形式,犯罪嫌疑人都会把回报率定得很高,以支付高利息红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短期兑现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感情投资特别是抓住一些老年朋友手头有闲钱、希望资金增值,但又没有投资渠道的特点,用赠送礼品、聚餐活动等方式,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为进一步诈骗打牢基础。
公安机关提醒:“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往往不靠谱,尤其是非法集资,让我们练就一双“慧眼”共同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文章的结尾,小编编了一则三字经,助您一臂之力,远离非法集资:
骗之初,利本高,擦亮眼,兜莫掏。
假项目,作诱饵,借造势,博眼球。
言合法,实未批,作承诺,假信息。
造项目,设陷阱,理财前,需警醒。
集资局,套路深,理财假,骗钱真。
拆东墙,补西墙,携款逃,心凉凉。
空承诺,莫相信,钱袋子,要捂紧。
为人者,要勤劳,好生活,双手造。
江阴市工业化信息化局
2020.4.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