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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20 14:01    文章来源:最江阴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春雷行动”,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停放、占压盲道、侵占绿化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执法力度,提升道路安全顺畅通行能力。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江阴市行政区域

二、整治时间:2020年3月23日起

三、整治内容

1、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或者停车场,并按泊位内的指示方向有序停放。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人行道上的,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张贴告知单、拖移、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锁车)、视频抓拍(符合条件的路段)等措施,并依法处理;机动车停放在绿地内的,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措施,并依法处理。

2、非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并按泊位内的指示方向有序停放。未按规定停放的,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并依法处理。

 

江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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