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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 公示版
发布时间:2020-03-17 17:0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将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航空基础零部件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03-172020-03-24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10-86868526
通讯地址: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珠江路198号(生态发展科)

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新型航空基础零部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我单位在初步完成《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航空基础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新型航空基础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阴市滨江西路318号

投资总额:2000万元

行业类别: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

(2)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人员在厂内调配,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年工作4800小时。

(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生产能力

年运行时数

扩建前

扩建后

增减量

生产线

标准紧

固件

不需镀锌

150000万只/年

100000万只/年

(4万吨/年)

-50000万只/年

(4万吨/年)

4800小时

镀锌

0

50000万只/年

(2万吨/年)

50000万只/年

(2万吨/年)

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性废水、酸性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碱性废水、酸性废水、含锌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处理后约65%回用于生产,35%接管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含铬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蒸发装置蒸发冷凝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产生的盐酸雾、出光产生的氮氧化物、钝化/彩钝产生的铬酸雾。经3套二级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线以及辅助设备空压机、各类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为85-90dB(A)。

建设单位根据各类噪声源特点,采取措施为生产车间在厂区内合理布局,远离居民区,各类设施均设置于建设物内,并对部分高噪声设施采取合理有效隔声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产生的盐酸雾、出光产生的氮氧化物、钝化/彩钝产生的铬酸雾。经3套二级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少部分未捕集到的盐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很小。

(2)本项目产生的碱性废水、酸性废水、含锌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处理后约65%回用于生产,35%接管,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固废经过上述处置后没有垃圾外排,处置措施可行。

(4)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四、环评结论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目录;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目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行,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集中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污染物总量可以在区域范围内平衡。

本项目各污染物在徐霞客镇内平衡。

4、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 工艺系统应高效、节能、安全、可靠,选用技术成熟、性能先进、运行可靠、综合效果好的运输机械设备。

(2)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装卸设备的数量和能力应相互匹配,节省能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环保主管部门。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公众见本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拟建地:江阴市滨江西路318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915217580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兴盛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277292

邮箱:648759466@qq.com; 邮编:214400

 

    公告发布单位:江苏兴盛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江阴市江扬标准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 公示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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