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 脱贫攻坚 生态环境保护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11

澄政发〔2020〕19号

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澄委发〔2020〕11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支持疫情紧缺防控物资进口。支持企业利用海外资源平台,加大防疫物资采购力度,增加进口疫情防控急需医疗物资、设备及防护物品供应。对世卫组织“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认定期内我市企业进口防疫物资投保的进口预付款保险,给予保费100%补助。(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江阴海关、中信保无锡办事处)

(二)加大外贸企业信贷供给。充分利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积极支持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相关企业,可取消借用外债限额,并可通过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充分发挥进出口型中小微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今年6月底前到期的资金池贷款存量业务,给予6个月展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订单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人行)

(三)加大出口信保保费支持。鼓励出口信用险承保机构积极向总公司争取适用产品的优惠费率,降低企业投保成本。对世卫组织PHEIC认定期内我市企业自费投保的短期货物贸易险或出口前附加险,按实缴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中信保无锡办事处等)

二、做好外贸企业纾困工作

(四)稳定外贸企业在手订单。指导企业有效落实各项防疫要求,支持做好企业复工服务保障,推动外贸企业顺利复工。对外贸企业应对疫情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建立服务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对重大事项按“一企一策”原则,专题协调解决,稳定企业预期。(责任单位:商务局、人社局、税务局、江阴海关、人行)

(五)确保企业物流运输通畅。积极帮助外贸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运输环节的防控措施,快速办理跨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外贸企业及全产业链配套物资供应不断档。(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六)建立“百律千企”跨境贸易法律综合支援平台。持续推进“百律千企”“法企同行”活动,打造跨境贸易法律专家团队,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积极为受疫情影响产生合同违约等经济纠纷的外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避失信风险。(责任单位:司法局、商务局)

三、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七)多措并举开拓国际市场。指导企业充分利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等国际营销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在线展览,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网站拓展线上销售。对有效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按不超过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实际投入的20%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八)加强企业参展扶持。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展位费实际损失70%的支持。对当年我市企业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展位费支持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超过80%。(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四、推进贸易便利化

(九)提高退(免)税服务时效。对外贸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责任单位:税务局)

(十)推行“不见面审批”。对我市外贸企业的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对个别必须由企业提供举证资料方能处理出口退(免)税审核疑点的事项,提供预约服务并及时办理。在线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减免税业务、进出口货物申报、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责任单位:税务局、江阴海关、商务局)

(十一)开辟疫情服务绿色通道。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确保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通关“零延时”。1月1日—3月31日进口的符合条件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且对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特殊情况下,进口防控物资可先登记放行,再补办相关手续。建立疫情相关业务定损核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外贸企业的出险理赔,在贸易真实的情况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优先启动理赔查勘、定损核赔,缩短赔款到账时间。(责任单位:江阴海关、中信保无锡办事处)

本政策由江阴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由市商务局会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承办。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印发

 

政策关联解读:  《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