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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期货”?小心不法分子的防疫产品交易套路 发布时间:2020/02/26

疫情期间,口罩、体温枪等医疗物资成为紧缺产品,很多市民都在四处求购。很多不法分子就瞅准了这个时机,利用市民急于购买的心理实施诈骗,等到钱到账以后就把对方拉黑。连日来,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公安部门重拳出击抓获多名嫌疑人。对此,山东青岛公安部门提醒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正规商家来购买需要的医疗物资,转账之前一定要再三核实,以免上当受骗。

线下断货 ,线上变“期货”

“有没有认识卖额温枪的?二手的也行!”2月21日,平度的崔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出求助信息。崔女士表示,目前是疫情防控关键期,自家想备一个额温枪使用,但是她走遍了小区附近的药房诊所,却一个都没找到,无奈之下才在朋友圈发信息,希望找一个有“门路”的人购买一个,即使是二手的也行。

近段时间以来,因为疫情的关系,平日里被市民忽视的防疫物资,一夜之间变成了千金难求的抢手货。连日来,几乎所有的药店和诊所都在门口贴出“口罩、酒精无货”的通知。除了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产品也屡屡售罄。随着各单位复工复产,加之社区、物业等对人员的检查登记,额温枪等体温测量仪器的需求量大增,想要买一把额温枪也变得困难。近日,有关媒体走访多家药店和诊所,发现额温枪也早已“断货”多日。“额温枪没有了,我们其他的店里也没有了,别说额温枪,现在连普通的体温计都不多了。”湖清路上一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说。

除了线下难买,网购口罩、额温枪等也变得不容易,据多家网购平台反馈,口罩、额温枪等早已告急,很多平台都是缺货状态。有媒体在淘宝上看到,有的商家没有现货产品,开始将口罩、额温枪等变成“期货”,即现在下单,承诺一定天数内发货,或者直接不承诺发货日期,其中很多商家承诺是30天内发货。有些店铺直接提示消费者“急件勿拍”,并称“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体温计行业生产原材料供应紧张,我司工厂正日夜加班生产,尽量给亲们争取快点发货,本店体温计付款成功60天后发货”,“特殊时期不做任何到货保证”。

盲目购买被坑者不少,公安部门重拳出击

疫情期间,口罩、体温枪等医疗物资成为紧缺产品,很多市民都在四处求购。很多不法分子就瞅准了这个时机,利用市民急于买到口罩的心理,朋友圈里发广告,等到钱到账以后就把对方拉黑。连日来,有关媒体就接到多起因购买口罩等引发的纠纷、诈骗线索。

据介绍,嫌疑人诈骗方式不多,口罩为例,以主要可分为“空头支票”和“货不对板”两类。“空头支票”指的是收钱后不发货,“货不对板”是指骗子收钱后发的是“二手口罩”或者劣质口罩。“货不对板”隐患更大,因为这些口罩不知道会对人有什么危害。还有的是收货后发送搓澡巾袜子等其他物品。针对疫情期间,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公安部门坚决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2月10日,李沧公安分局九水路派出所接到一市民报案称,他在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发布卖口罩、体温枪等医疗物资的信息,他先后分七次将26万余元转账给对方后,就被拉黑再也联系不上。

接到报警以后,李沧公安分局反电诈中队会同派出所立即进行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任某。2月11日,民警在任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任某对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男子任某之前就有过诈骗前科,疫情防控期间在家闲着没事,沉迷于网上赌博。自己的那点积蓄,很快就挥霍一空。但是,朋友圈里很多求助买口罩的信息,他就动起了歪脑筋。他谎称自己有专门的渠道,能够买来大量口罩、体温枪等医疗物资。同时,他还发布了一些从网上找来的照片。报案人高某是经营一家企业,因为马上就要复工生产,急需大量物资。在朋友圈里看到广告后,就跟他联系。但是因为疫情管控期间,也没有办法到现场查看,就轻信了任某,先后汇款26万余元。但是等到钱款都到了以后,自己却被对方拉黑,再也联系不上。

经过审讯,任某还交代了另外三起通过谎称卖口罩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目前,任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过程中。

搜索发现,疫情期间,不仅青岛,全国各地均出现多起涉防疫商品诈骗案。2月11日,日照市公安局组织破获一起冒充“日照三奇医疗”名义实施的特大诈骗案,抓获威海籍女子王某、江苏籍男子周某2名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冻结涉案被骗资金316万元,保障了被骗企业权益。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日照市公安局正多渠道联系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受骗企业,最大限度为其挽回损失,争取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余杭的苏女士是一名微商,今年2月份她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其中有一个销售额温枪的人。想到最近额温枪市场需求量大,苏女士就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号。双方谈妥价格后,苏女士提出要购买230个额温枪。但对方称目前货源比较紧缺,需要先付款再发货。为了早点拿到货,苏女士只好按照对方的要求,向对方的支付宝账号转账了39,100元货款。按照约定,对方要在当天晚上7点发货,但岂料对方已经把她拉入黑名单。发现自己被骗后,苏女士报了警。接警后,余姚警方在杭州市滨江区一处公寓楼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童某。

昧良心发“疫情财”要严惩,避免纠纷、诈骗要注意这些

据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清介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体温枪等成了必需品,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利用网络、微信等现代传播媒介进行虚假宣传,诈骗钱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分子抓住被害人急需购买到口罩的迫切心理,引诱被害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汇款给犯罪嫌疑人,没有通过具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来购买。张宝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口罩一定要到正规的药店,或当地政府公布的正规渠道预约,以及具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购买,用微信购买口罩,支付大额金额时一定要慎重,对方提出提前付款的要求,或者是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青岛市公安机关坚决执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惩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始终保持对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零容忍”,截止到2月10日已依法查处涉及疫情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2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0多人。其中,刑事拘留12人,行政拘留23人、行政处罚7人,治安警告2人、教育训诫88人。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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