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和无锡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工作
2020年度入库申报采取“定期受理、集中评审、分批入库”的原则。江阴市科技局分两批受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5日和6月1日。
申报材料及申报相关附件具体要求见无锡文件(附件1)。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装订要求: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统一用浅蓝色封皮,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及年份(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无须上交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入库流程分为企业申报和各地推荐。企业的具体申报流程见无锡文件。各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填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无锡文件附件1-8,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市科技局高新科后统一上报无锡。
二、关于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出库工作
分为“出库企业”和“取消培育资格企业”两个类别。市科技局将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对在库企业进行整理甄别汇总,会同有关部门,对于存在申请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科研失信和严重社会失信行为的企业,提请取消培育企业资格,填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出库及取消培育资格汇总表”(无锡文件附件1-9),盖章后上报无锡市科技局。
三、关于培育资金下达及材料上报
市科技局根据培育资金下达到位情况,填报“地方培育资金对2020年度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无锡文件附件1-10,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无锡文件附件1-11,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于8月7日前报无锡市科技局。
四、关于培育期内入库企业实际贡献情况上报
各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2018、2019年度入库且处于培育期内的企业填报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于8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培育期内入库企业2019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无锡文件附件1-12,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 温京涛 86861555
江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华安 86862568
附件1.无锡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江阴市财政局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3.2019年度江阴市税务局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4.2019年度绩效评价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名单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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