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0422 | 生成日期 | 2020-02-20 | 公开日期 | 2020-02-20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质安(2020)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行业,建设,建筑,监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进住建行业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阴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澄防指办〔2020〕44号)、无锡市住建局《关于推进住建行业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 |
关于推进住建行业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阴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澄防指办〔2020〕44号)、无锡市住建局《关于推进住建行业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锡建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市住建行业有序开复工(复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建筑工地自2020年2月20日起,即可全面组织复工。
二、简化建筑工地复工工作流程(见附件),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市住建局强化复工工程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
三、所有建筑工地返澄人员的管控要求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四、全市住建行业各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及住建行业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的开复工(复业),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附件:建筑工地复工工作流程图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0日印发
附件:
建筑工地复工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