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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2

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各驻澄单位: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努力保持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

1.强化物资应急保供。进一步落实好“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组织粮油、食品、农产品加工和生活必需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增加生活物资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对接,引导商贸流通骨干企业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全力满足市场需求。大力鼓励和引导各大超市、卖场等,采取线上下单、线下送货等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积极动员口罩等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帮助企业迅速扩大产能,加快推动相关产品投放市场。确保市政府组织投放市场供应的一次性口罩稳价销售,对因此造成损失的企业给予补贴。加强监测预警,实施商品价格日监测、旬分析、月报告制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特殊时期生活物资政府储备制度,继续做好储备肉投放工作,确保市场猪肉不断档、不脱销、价格稳,投放办法按原定工作方案实施,投放价格低于投放期前一周同品种市场均价的20%。充分发挥好各地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作用,适当增加成品粮油投放,确保粮油供应充足、质量良好、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强化煤电油气保障。充分发挥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对煤电油气的动态监测,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工作。各发电企业要加强煤炭储备,保证电煤库存15天以上,并确保发电机组按负荷需求发电;电网企业要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满足用电需求;天然气资源企业确保充足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各成品油供应企业及时调配油品资源,满足汽柴油市场供应。确保电力、天然气及运输能力的供给,保证企业满负荷所需要素的配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用事业局、新国联投资公司、供电公司、天力燃气)

3.确保绿色通道安全通畅。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农副产品、疫情防控用品“绿色通道”政策,优先放行运输禽、肉、蛋、奶、菜、水产等生鲜农产品和防护用品的车辆。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以及上游原料、包装等和生活物资运输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实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免费政策。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免费和优先通行的企业开具调拨和转运证明,运输车辆凭证免收全程及返程空载通行费,并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二、强化民生底线保障

4.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和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36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全市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按每户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认定为困难学生,并按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困难程度等级,享受相应资助。对“残疾人之家”中的残疾人,按照原有出勤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对用人单位达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补贴和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和4倍,分别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和6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5.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3%(含)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低保家庭中在校学生伙食补贴,发放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0%。月度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含)时,发放标准相应再提高5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6.增加水气免费使用额度。对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散居特困供养家庭、散居孤儿家庭,每户每月免费使用民用天然气9立方米,自来水按照先缴后返的方式,每户每月返还10立方米水量水费。(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天力燃气、江南水务公司、长山自来水公司、申港自来水公司、璜塘自来水厂、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7.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享受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由镇(街道)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镇(街道)可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救助执行标准最高可达市、镇(街道)两级临时救助限额;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效率、加大救助力度。救助形式可采取发放救助金、疫情防护用品、生活必需物资等多种方式。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澄流动人口,由所在辖区的镇(街道)参照本地居民救助标准,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各镇(街道)、高新区)

三、优化教育管理服务

8.做好远程学习指导。在延期开学期间,按照“一校一案”原则,通过“线上课程+线下资料+热线联系”的形式对居家学生进行远程学习指导,确保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充分利用“锡慧在线”“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等学习平台,积极开发市级和校级课程资源,为全市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在线课程。对残疾儿童开展线上康复训练咨询和生活技能指导,做到“停课不停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9.做好特殊学生关爱工作。组建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志愿者队伍,对滞留在江阴以外城市的延期返澄学生,重点开展防控知识指导、在线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居家观察引导、延期返澄劝导等“五导”关爱服务。对身处“战疫”一线的医生护士的子女、复工复产防控物资企业职工的子女,采用线上“彩虹课堂”等形式,做好学习帮扶等特殊关爱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做好误课学生补习工作。对正常开学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上课的学生,坚持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制定“一生一案”的补习方案,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补习工作,确保每个学生跟上学校教学进度,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多途径提供心理防护指导。针对疫情可能引起的心理焦虑等情况,加强中小学生心理调适,建立全网贯通的免费心理咨询平台(QQ:113242865、405141723,微信:18115398668、13915234025),开设心理防护指导课程,举办网上家庭教育讲座,指导江阴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组织心理专家、志愿者制作青少年防控疫情宣传短片,为江阴学生和家长做好心理防护指导服务。组织市心理协会建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24小时为全市学生及家长提供免费心理援助服务,服务电话:0510-80128011,0510-86809094。(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四、优化医疗健康服务

12.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免费治疗。对于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3.加强治愈患者医疗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社区家庭医师团队为其建立专门健康档案,加强对其健康状况的监测。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起严重脏器功能障碍等并发症的本市参保人员,后续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按一定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4.增加慢性病处方配药量。为满足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处方患者日常用药,在疫情期间减少出门配药次数,允许医疗机构提高慢性病患者常规用药处方量,每次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常规用药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5.提供健康知识指导服务。各医疗机构积极开设互联网医院,方便百姓在线上求医问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电话、微信、智能语言提醒、媒体网络以及上门等多种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疫情防控和个人健康防护知识指导,帮助社区居民掌握正确防护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合做好社区卫生防控工作,为本辖区居家观察对象做好健康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镇(街道)、高新区)

16.优化妇幼保健工作。对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就诊但未建册的孕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接完善妇幼信息平台的首诊信息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话追访孕妇,允许其家人到基层机构完善平台基础信息,领取健康手册。医疗保健机构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等方式对孕产妇和儿童开展在线咨询和健康教育指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面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优化社会公共服务

17.开辟医护及相关防治人员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因感染死亡或患职业病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尽快认定为工伤,并保障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8.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市级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在系统中完成镇级审批后即可发放救助资金,以加快救助申请审批,一级响应期间镇级审批的临时救助纳入市级临时救助资金预算。凡向民政部门申请生活救助的,审核审批时暂时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等环节;对生活困难群众开展的先行救助,取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待疫情解除后完善相关手续;开通自助救助绿色通道,减少困难群众外出求助,避免交叉感染。(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高新区)

19.开展社会保障“不见面”服务。通过“江阴市民卡”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不见面办理市民卡和省社会保障卡,由市民选择领卡方式,邮寄或至网点领取,市民若选择邮寄方式,则自行承担相关邮寄费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模式,通过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途径实行异地就医线上办理,延长零星报销期限,对特药和门诊特殊病种实行“一站式”办理,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支持职工线上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利用线上培训等方式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提供公益性线上招聘服务,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免费的线上“不见面”招聘服务,帮助各类人才匹配合适的岗位,引导本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20.保障有效的线上公共文体旅游服务。充分发挥“江阴文化云”平台的文化信息资源集成优势,“江阴数字图书馆”全天候免费提供260多个数据库、3.8亿条元数据资源,包括310万种中文图书、5820万篇中文期刊论文、6000万条中文报纸文献、10872万篇外文期刊文献;APP提供超过百万册电子图书、2万集视频、3千余种电子期刊、数千集有声读物、海量报纸文章以及中外文献数字资源;微信公众号提供有声读物44万余集、计13万多小时;共享工程支中心提供7000余部视频。江阴文化馆推出“文化网约”专栏,为市民提供五大板块,四十五个分类,上千种数字资源。江阴市博物馆推出“线上送展”“线上社教活动”,介绍江阴馆藏精品,并普及瓷器、玉器、书画、金银器、钱币等相关文物知识和互动体验活动,刘氏兄弟故居推出APP线上观展,了解刘氏三兄弟生平,欣赏其作品;高城墩良渚文化陈列馆建成网上360度实景观看的虚拟展区。在“江阴文体旅游”公众号推出居家运动、广播体操等线上体育健身活动教学系列短视频、江阴景点介绍等系列推介展示。(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1.推动应急广播建设。建立覆盖全面、调度灵活、指挥便捷、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系统,能够全时段、全天候、全方位、快速准确地实现应急广播,力争2月底前全市村(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上述政策意见执行时间,暂定为在江阴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民生保障政策,我市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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