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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2日高新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12 11:5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10吨功能益生菌冻干粉项目

江阴市东盛西路6号C2栋

江苏佰澳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江阴扬子江创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400m2闲置厂房,新增种子罐、发酵罐、离心机、冷干机、多效浓缩蒸发器等多台套设备,从事功能益生菌冻干粉的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吨功能益生菌冻干粉项目。

  1. 废气:①发酵工序、离心工序、废水蒸发处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NH3、H2S经集气罩+干式过滤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FQ-1),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②配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2),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③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FQ-3),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 水:生产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江阴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置在室内,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桶、纯水处理产生的废RO膜由厂家负责回收,滤尘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三种方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0510-86869223/8686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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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器具及汽车配件生产扩能项目

江阴市澄江东路58号

江阴名博物流器具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阴名博物流器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为适应市场需求,提升竞争力和产品质量,现企业拟投资1700万,利用已租用厂房进行扩建,购置注塑机、空压机等7台设备,扩建后全厂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分别为物流器具250万套/年,汽车配件350万套/年。

1、废气:扩建后全厂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热板焊接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废气经设备上方配套吸风罩收集后进入统一管道,最终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苯乙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达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苯乙烯排放浓度执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非甲烷总烃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标准。

2、废水: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80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氨氮执行4mg/L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屈港河。

3、噪声:扩建后全厂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风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噪声源强≤90dB(A)。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功能区4类标准,其他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功能区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扩建后全厂固废产生量44.714t/a,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不排放。

0510-86869223/86869226

公开时间:2020年2月12日~2020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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