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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线直播
采取有效措施 深化标本兼治 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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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1-20 9:30--2020-1-20 10:30
嘉宾: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东来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吴仪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救灾科科长 王征途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法制科科长 冯晓平

概述:

1月20日9点30分,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的嘉宾将做客“12345”民生热线网上直播室,以“采取有效措施 深化标本兼治 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与广大市民进行热线交流,欢迎各位市民在线交流,热线号码:12345。

直播室地点在江阴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现场讨论交流将在网上进行直播,市民可以点击“中国江阴”(http://www.jiangyin.gov.cn)首页链接“民生热线直播室”,实时观看视频直播并同步参与现场讨论。

文字实录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您现在正在收看的是,正在直播的第112期12345民生网上直播节目,我是主持人蒙博。今天我们邀请到是市应急管理局的四位领导做客直播间,他们将以采取有效措施,升华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主题,通过网络向朋友答疑解惑。您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12345或者通过网络直播间参与进来。首先来介绍一下这次参与今天节目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江阴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东来,刘局好。

【刘东来】主持人好。

【主持人】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管理科负责人吴仪,吴科你好。

【吴  仪】主持人好。

【主持人】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救灾科科长王征途,你好。

【王征途】主持人好。

【主持人】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宣教法制科科长冯晓平,冯科好。

【冯晓平】主持人好,观众朋友好。

【主持人】各位网友,今天请进直播间的有应急管理局的领导和嘉宾将会向各位网友介绍安全生产以及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为大家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刘局请跟网友打个招呼。

【刘东来】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应急管理局对一直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我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各界及广大网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在此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阖家平安,幸福美满,同时也感谢融媒体“12345”民生热线节目给我们提供与大家交流的平台。

【主持人】好,谢谢。2019年可以说是江阴应急管理局的元年,市应急管理局在2月底完成了组建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基础上承接了原来属于其他部门的多项职责。应急管理局的各项工作与咱们老百姓安居乐业息息相关,应急管理局的责任也是非常重大。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模型安全是人的基本需求,尤其当江阴经济发展已经到一定程度,安全已经成了市民朋友的第一需求,可以说应急管理工作就是民生工作。安全不仅仅是第一需求,还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在2019年发生了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把响水县陈家港工业园多年的发展毁于一旦,事故警示我们离开了安全,高质量发展就没有了基础。所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所以说在应急管理这项工作上是群众有需求,发展有追求,工作有要求。我们也切实感觉到咱们应急管理局的担子确实是非常重的,我们都知道市委市政府决定构建全域覆盖的公共安全体系。这一年来,作为一个市民的切身感受就是身边的安全氛围是越来越浓厚了,这和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是分不开的,那么接下来请刘局简单介绍一下2019年应急管理局做了哪些工作,有请刘局。

【刘东来】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各级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亡人数连续“双下降”,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大局。主要是做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

一是党建引领激发“新活力”。应急管理局组建后,局党组以党建为统领,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抓好队伍建设,有力推进队伍融合从“物理组合”向“化学反应”转变,不断提升打“攻坚战”的能力水平,坚持“边组建、边应急、边建设”,成功处置各类突发情况30余件,努力当好全市人民的守夜人。

二是责任压实增添“新动能”。市安委办挂牌和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增强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巡查考核效能,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厘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边界,明确机构、人员职责规定,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专委会实体化运行,进一步提升研究解决问题效能,安全生产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岗位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新创建602家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运行,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改进提升。

三是风险防控取得“新成效”。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形势的研判分析,强化预警预判,研究出台深井铸造工艺12条标准,防高处坠落安全标准等地方性的标准,遏制同类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城市安全集中整治,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排查整治事故隐患40759项,深化“行政+技术”监管模式,聘请专家团队深度开展诊断式的检查,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400余项,推进6000余家小微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大力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治能力,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方式,实施扁平化指挥、合成化作战,监管更加贴近一线。即查即处即改,并通过挂牌督办,提示促办等方式,加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开展全市第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和短板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依法治理呈现“新力度”,实施精准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事前立案1124起,处罚金额3648.9万元,责令暂停整改218家,关停化工生产企业22家,追究非法经营危化品刑事责任1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关停804家,对949家实施“三断一清”措施,严格依法事故查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起案件,对5名事故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宣传培训有了新的提升。全年培训2.2万余人同比上升57%,牵头组织开展近万名行车地操作业人员大培训,有效遏制多年来行车相关事故的高发势头。组织危化企业有关人员赴天津中海油培训基地,岙山基地培训,提升企业及职工应急救援处置的能力,提升推进安全文化城市建设试点,以宣传助力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巡查督查等热点,在各级新媒体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六是公共安全开启“新征程”,对标先进发达国家水平,构建公共安全全域覆盖的“三位一体”体系,《规划纲要(2019-2025)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地明确,总体规划和26个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讨论稿,大力推进公共安全“七进”活动,市领导带头参加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推进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地提升。

七是应急管理实现“新突破”。市委市政府投资2.2亿元,启动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援基地建设,目前基地应急指挥综合楼信息化平台,训练场地完成了建设,应急人员正进行实训即将开展全面运行,将加快提升森林防火等多灾种的预警监测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6390万元新购置的最先进消防救援装备已配备到位并投入到实训中,紧盯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实训模拟装置完成设计论证“防救训”集成的目标将提速实现。2020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紧紧围绕今年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源头治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六大体系”建设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提升全市人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谢谢。

【主持人】好,谢谢您的介绍,接下来我们看下网友有哪些问题。有一位网友说有关注到,19年下半年开始,街上、小区铺天盖地都是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然后还有这个公共安全体系,周围好多人都在讨论这个话题,那么建好公共安全体系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呢,接下来这个问题有请冯晓平科长来回答。

【冯晓平】好的,我来回答这位网友的提问。2019年市委、市政府率先提出构建全域覆盖的公共安全体系,把公共安全纳入县域治理体系集成改革的重要内容,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已经发布,今年具体要以项目化、工程化推进,通过5年多的持续深化建设,到2025年达到先进发达国家的公共安全体系水平,实现两个提高,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三个最小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负面影响最小化,两个显著下降:“非正常死亡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率”显著下降,力争将江阴打造成省内乃至全国最安全的城市。

【主持人】好,谢谢你的回复,接下来我们接听电话,喂,您好。

【热线 1】喂,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您好,请问您有哪些诉求?

【热线 1】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已经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但是前几天监管人员来检查说应急预案还要修订,就是想请问一下国家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主持人】好,这个问题有请王征途科长来回复。

【王征途】这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应急预案问题,这项规定国家是有的,应急管理部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说,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必须要修改:第一种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发生变化的,那么必须要修改,第二个是应急单位、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第三个是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第四就是重要应急物资、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第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第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我不知道你单位是属于哪一条,请你对照参考。

【主持人】好谢谢您的介绍,那这位网友对照一下自己的情况。

【热线 1】好的好的。

【主持人】再见。一名网友说我是一家普通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总监,去年8月份以来,属地综合执法局和他说,我们企业要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我们有必要这样做吗?这个问题有请吴仪科长来回复。

【吴  仪】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去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专门印发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要求在2020年底前,我省我市所有化工企业应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来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因此市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综合执法局也在大力推这个工作。按照今年为期一年,江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的化工生产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平台应于2020年10以前完成建设,并于2020年底前投入实际运用,您也是化工企业的安全总监,请你所在的单位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感谢您的提问。

【主持人】谢谢您的介绍。一位网友问到,我是一家冶金企业的厂长,我们单位有员工150名,已配备了3名安全管理员,有1名安全管理员经考核合格领证,但执法人员来检查时说其他2名安全管理员也要领证,是这样吗?好,这个问题有请冯晓平科长来回复。

【冯晓平】好的,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确实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安全生产法》规定是这样叙述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你们单位属于金属冶炼行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对高危行业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以有1名安全管理员合格考证是不够的,检查的时候执法人员说其它两名也要领证的说法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文件要求“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已经是属于一个行业的重大隐患,所以按照以上规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个行为,是可以进一步进行处罚的。请这位网友按照整改建议及时对另外两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

【主持人】谢谢冯科长的介绍。有位网友说他在利港园区上班看见滨江路上消防中队旁边有一幢大楼已经建好了,听说是一个应急救援基地,他想简单的了解一下好,这个问题有请刘东来局长来回复。

【刘东来】好的,这是前面介绍的市委市政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程,这幢大楼是江苏(江阴)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主体大楼,基地同时挂牌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集成了应急救援指挥、应急救援管理、应急救援实训、日常培训教育、警示教育体验、安全与应急产业研发,六个平台的功能模块,共规划了三期建设项目,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80亩。江阴化工产业集聚沿江区位特殊基地的建设,将大幅提升区域化工突发情况应急保障能力。基地的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江苏省将基地定为首个省级危化品应急救援地,江苏省无锡市分别将基地列入了省市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江阴市委市政府将基地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目前这个基地情况,刚刚我也介绍,一期也基本完成,将加快投入运行,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主持人】好,谢谢刘局的介绍,有一位网友问我是一家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总经理,我已经取得了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最近听说公司的法人也要取得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请问是这样吗?这个问题有请吴仪科长来回复。

【吴  仪】好的,我来解答一下这个网友的问题,确实是这样的,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你公司是危化品生产企业,该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都要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感谢你的提问。

【主持人】好,谢谢吴科的回复。有位网友问,我是一家危化品企业负责人,想咨询一下我们企业是否需要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好,这个问题有请王征途科长来回复。

【王征途】好的。这位网友你好,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程度较高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是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队伍,‌‌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同时对于规模较小的单位,可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增强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的力量,谢谢。

【主持人】有位网友问了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厂开展了小微企业托管,中介公司也常常来帮我们检查隐患,安全上出了啥问题是不是可以找中介公司呢?好,这个问题有请冯晓平科长来回复。

【冯晓平】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技术管理的服务,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所以中介公司不能帮你承担企业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仍由你们厂自己承担的。

【主持人】一位网友提问,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1/3以上的江阴人掌握心肺复苏术技能的目标,最近在抖音上也看到了很多用心肺复苏术急救成功挽回生命的视频,感觉这项技术非常重要,那么在接下来几年中该如何来普及这项技能。好,这个问题有请刘东来副局长来回复。

【刘东来】这位网友的问题提得很好,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援技能,能让我们在危险来临之时,身边有更多有用管用的即时救援,让每一个遇险的生命都得到多一份的救助的机会和生还的可能。现在都讲黄金救援三分钟,关于网友提问的这项工作,去年6月份在全市的安全生产月开展了“公共安全进校园”,让公共安全质的提升来保障百姓的安居乐业为主题的等各类安全生产月活动,旨在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和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防灾减灾能力。2017年起启动全民自救互救工程以来,目前已在南菁高级中学、江阴中等专业学校、新桥镇绿园社区、行政审批中心、客运站等25个学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项目的试点建设,配备除颤仪、担架、急救包等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培训28批近700人,其中有62人参加国家应急救援员四级考试并获得了证书,56人考取了红十字会救援证。这次,大家可能也关注到体育馆的一场生死救援,就是因为具备了自救、互救的能力,挽救了一个生命。接下来我们将全面开展这个自救互救培训活动,实现全镇党政群机关全覆盖,以此带动全民自救互救的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全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直到2025年实现全民1/3以上掌握心肺复苏术技能这一目标。

【主持人】好,谢谢您的回复,真的希望到2025年实现全民1/3以上掌握。喂,您好这位网友,请问有什么需要咨询的?

【热线 2】我有个问题就是我是一名机械加工安全管理员,厂里存在吊装作业和高处作业,我们对这些作业开具了作业票,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过来检查时,说我们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请问具体有哪些安全管理职责。

【主持人】好,这个问题有请冯晓平科长来回复。

【冯晓平】嗯好的。你好这位网友,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这些危险作业,应当实行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还应履行下列6项职责:(一)根据危害风险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三)确认作业单位的作业资质,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四)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五)在危险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你好,这位网友你有没有听明白呢?

【主持人】这位网友,刚才冯晓平科长已经回复了这个问题,你也对照一下自己的这个情况,谢谢你啊,再见。有位网友问:我是一名驴友爱好者,经常出去登山,很多都不是景区,没有地方吃饭,那么在山林地露营休息时可进行野炊吗?他问这么一个问题请王征途科长来进行回复。

【王征途】这位网友你好,这个户外运动是一项十分有益身体健康的活动,但是在山林地露营休息时是不可以野炊的,主要是火种一旦使用或者控制不好会引发森林火灾,一方面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另一方面也给森林带来很大的危险,同时,在森林地区也不能玩花灯、孔明灯,防止森林发生火灾,因人为因素发生森林火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网友我建议露营地的时候最好是不要野炊,谢谢。

【主持人】谢谢您的回复,也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去森林运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野炊。有位网友问我开了一家贸易公司,我公司已经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已经包含盐酸、硫酸、丙酮,但是他的客户要求提供易制毒备案证明材料,他想问一下去哪里办理这个材料?请吴仪科长来回复。

【吴  仪】好的,这个问题我来解答一下,这位网友你公司经营的盐酸、硫酸、丙酮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公司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应的易制毒化学品证明,你可以到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在那边专门设立的窗口,可以办理相关的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感谢您的提问。

【主持人】谢谢吴科的回复。有一位网友提问,他说我是劳务公司的人,经常被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应该是劳务公司还是工作的公司对我进行安全培训呢?这个问题请冯晓平科长来回复。

【冯晓平】好的主持人,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因此你单位至少应该接受2次安全培训,一次是劳动派遣公司自己组织的通用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应该为基本的安全常识、劳动纪律、应急处置等内容,还有一次是进入工作单位,用工单位组织培训,主要内容为专门的、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主持人】谢谢您的回复。有位网友问,我是一家沿江港口仓储企业,现在港口局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以后在港区从事危化品的仓储业务,请问企业还需不需要再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那么这个问题请吴仪科长来回复。

【吴  仪】这位网友,你的问题是这样,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的规定,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企业,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谢谢。

【主持人】谢谢您的回复。下面这位网友是乡镇里的网友,他说镇里要我们企业建设“双控机制”,要我们排查的安全问题输入平台,然后政府那边能看到这些信息。有一点顾虑,会不会因为我们自己暴露了这些问题而被处罚,这个平台在使用过程当中碰到问题应该怎么办,好,这个问题有请刘东来副局长来回复一下。

【刘东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这是国务院安委办专门在全国为了解决风险防护的问题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问题,提出了强化这方面的工作,所以我们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这样一个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全面排查、辨识、评估这个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来提升企业安全的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护能力,对风险状况实现动态、精准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的前移。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安全生产智能一体化的平台,通过对风险和隐患动态式的监管,来强化安全生产的工作,这个平台不是不作为执法处罚依据,他的主要目的是推动我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的掌控、隐患自查自改的内部机制,同时建立了一个多重预防机制的交流群,群号是 471881679,这里面有所有企业和监管部门和一些技术人员,在里面可以做深入交流,共同推进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来提升促进企业本职安全的水平的提升,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谢谢刘局的回复。有位网友问,他是一名印染企业的安全管理员,企业要定期对污水处理池进行清洗,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他们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但是专家检查时说他们培训的内容不全,请问具体要培训是哪些内容?这个问题请冯晓平科长来回复。

【冯晓平】好的主持人,根据安监总局对有限空间作业监管的要求,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四点: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主持人】谢谢您的回复,接下来这位网友对山林发生火灾如何自救和逃生很感兴趣,还是请王科长帮网友解答一下。

【王征途】好的主持人,山林火灾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烧伤、窒息或中毒,因此如何自救和逃生,我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判别火势的大小、燃烧的方向,应当逆风逃生,不可以顺风逃生。第二个方面是躲避的时候,躲避不及时,应当选择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千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或者坑或洞容易有沉积积尘。第三个方面,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迅速的向山下跑,千万不要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得快,所以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大概就是这三个方面,希望网友请你注意一下,谢谢。

【主持人】有位网友问,您好,我们厂之前出过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我都尽力赔偿了受害者家属,现在说要罚款,我已经赔偿了,还需要罚款吗?这个问题请冯晓平科长来回复。

【冯晓平】好的主持人。这个问题由我来解答一下,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了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外,还需要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这个民事赔偿是因为侵害了受害者的权益,而罚款是因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罚款的行政责任并不冲突并不影响。

【主持人】好,不影响,谢谢你的回复。一位网友问,我现在经营着一家危化贸易公司,以后想做一些化工方面的生意。听别人说要参加培训,电脑考试要取得合格证,请问一下这个问题,请吴仪科长来回复。

【吴  仪】好的主持人。这位网友如果你要经营危化品的话,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才可以进行申领相关的取可,目前江苏考核是采取的全省电脑统考的方式,感谢您的提问。

【主持人】好,谢谢吴科的回复。来看网友提问,我是乡镇一家普通企业的负责人,最近在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报名时,被告知像我们这样企业需要每年都参加培训,请问有没有这个必要?这个问题请冯晓平科长来回答。

【冯晓平】好的,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小于16个学时。

【主持人】谢谢您的回复。一位听众朋友他问,我是一家机件加工厂的负责人,我们在加工过程中产生锌尘,来我们厂里检查安全人说这些锌尘属于涉爆粉尘,需要规范管理,请问是不是这样?吴仪科长来回复。

【吴  仪】好的主持人,这个问题比较专业,情况是这样的,锌粉在《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是明确列出来的,他是作为一种可燃性粉尘,锌粉在一定的条件下是会发生粉尘爆炸,这位网友,你所在的企业一定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粉尘防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定时规范清理粉尘,加强对锌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辨识和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这里我也要提醒一下江阴已经安装了除尘系统的涉爆粉尘企业,大家一定要深入排查。如果现有的这除尘系统不满足安全的要求,反而容易引起粉尘集聚,更易导致燃爆事故的发生,因此我希望收听节目的观众,如果所在的企业涉及到已经安装除尘系统的,但是除尘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定要提醒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汇报,重新进行改装,符合安全要求才能进行投用,以免发生事故,如果还没安装除尘系统的企业那就要严格按照标准,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的设计安装,一步到位来提高这个涉爆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感谢您的提问,这位网友。

【主持人】好,谢谢您的解答。那么还有一位网友问,他说我是一家危化生产单位的安全员,今年去参加培训报名,要求安全员必须要满足化工或者安全工程的相关专业,请问一定要按照这个规定来吗?那么这个问题还是请吴仪科长来回答一下。

【吴  仪】好的主持人,这位网友你好,一定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来,因为国家安监总局41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果贵公司需要领取危化生产许可证,那么贵公司安全员必须满足相关要求,感谢您的提问。

【主持人】感谢四位嘉宾的回复,今天因为时间关系,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