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0115 | 生成日期 | 2020-01-16 | 公开日期 | 2020-01-16 |
文件编号 | 澄人社(2020)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老年,补助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澄人社(2020)2号《关于调整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1、本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此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主要是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4号)精神。
2、此次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普遍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362元,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调整为每人每月960元。 二是适当倾斜。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或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5元。
3、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时间,将从2020年的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