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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0079 生成日期 2020-01-13 公开日期 2020-01-13
文件编号 澄住建质安〔2020〕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建设,建筑,监理,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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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澄安〔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年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临近年底,加上前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等情况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抢节点、赶进度意愿增强,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事故易发多发。
澄住建质安〔2020〕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新年开好头起好步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生〔2019〕425号)、无锡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2号)及江阴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澄安〔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年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临近年底,加上前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等情况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抢节点、赶进度意愿增强,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事故易发多发。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清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严格实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岗位行为责任,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一线,解决安全生产“最后一厘米”问题。

二、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管控到位

要突出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和施工消防等工作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各企业要根据冬季雨雪冰冻、强降温天气、节前作业人员思想状态波动大等易引发事故的特点,落实冬季安全事故各项工作措施。科学合理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降温、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在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积极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要着力加强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节前收尾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1、按《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暨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锡建质安〔2019〕50号)文件要求暂停施工后尚未复工的项目,继续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节前完成相关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并按相应的工作流程办理中止施工备案手续。

2、自即日起,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应组织全面排查,重点开展对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事故以及防冻、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等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在全面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工程节前收尾的特点,中止施工前重点落实以下工作:1、工地围挡封闭以及门卫值班值守管理;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覆盖防护;3、脚手架、模板支撑全面检查加固,吊篮全部落地并断电;4、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前的检查以及封存;5、开展工地临时设施、民工宿舍的牢固性、安全稳定性以及临时用电、消防防火的检查;6、作业面、脚手架等位置施工机具、材料及时检查清理,防止大风天气发生高处坠物;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实处。

3、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合工作。停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履职,同时结合集中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隐患,并举一反三、从管理的源头着力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重点要开展对防止高处坠落、坍塌触电事故及防冻、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的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等的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销号闭合工作。停工期间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利用统一的停工整改期,切实抓好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特别是要着力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

四、春节期间中止施工有关工作要求

全市在建工地在春节期间由中止施工需要的,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向住建局质安站提交《2020年春节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注明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质安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中止施工资料后,对工程项目中止期间不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经确认后项目可按照“节假日停工状态”进行管理。

五、加强春节期间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应急值守

1、根据我市建设工地的特点,春节停工期间较长,各中止施工项目务必做好春节放假的清场管理工作。切断施工区域与停用生活区相关的电源,需入库保存的材料与设备入库保存,做好防盗工作,灭火器材全面检查并分布到位,防止节日期间火灾事故发生。做好给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防止水管爆裂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2、做好节日应急值守工作。春节期间停工项目应提早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在建项目根据施工体量落实参建各方的节日值班人员,并填报《2020年春节期间项目值班表》报送住建局质安站。各参建单位要落实春节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信息的接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

六、严格节后复(开)工检查

认真执行节后复(开)工程序,严格把控复(开)工条件。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参建单位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2020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备案表》,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项目自查、企业复查,逐项开展复工检查工作,务必做到六个到位(告知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检查到位、宣传到位和备案到位),方可复(开)工。

 

附件:2020年“春节”前后安全自查系列用表(表格可在江阴市住建局网站上下载)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江阴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110指挥中心,市教育局。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3日印发

澄住建质安〔2020〕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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