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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江阴国企集中采购推出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0-01-10 11:34

 近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江阴市财政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沟通协调,向各市属国有企业下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江阴市国企集中采购履约保证金作出了调整。

 《通知》指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代收、代管、代退履约保证金,由各采购单位收取、管理、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做好相关的账务处理工作。鼓励各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采购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