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统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4979 生成日期 2019-06-17 公开日期 2019-06-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级) 统计 关键词 规划,统计,经济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本局各科(室、队、中心),江苏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     2019年6月为我市第十二个“环境环境月”,其中第3周(6月17日至23日)为全国第29个“节能节能宣传周”,6月19日为全国“低碳日”。
关于开展“环境月”和“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队、中心),江苏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

    2019年6月为我市第十二个“环境月”,其中第3周(6月17日至23日)为全国第29个“节能宣传周”,6月19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环境月”“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等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局开展“环境月”和“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将围绕“绿色发展,机关先行,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主题,深入学习《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无锡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认真落实《江阴市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着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党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培养节能行为习惯。

二、活动安排

1、深入学习宣传《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无锡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办法》和《规划》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和重要文件。我局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办法》和《规划》顺利实施。

2、认真落实《江阴市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澄机节〔2019〕3号)。《要点》明确了2019年具体的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工作要求,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根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实施方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和宣传教育活动。编发《江阴市统计局绿色办公“微”指南》,倡导从绿色打印、环保用餐、设备节能、低碳好习惯等4个方面开展绿色办公行动;给全局干部职工发送一条节能公益短信,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节能意识和参与意识;组织开展节能和厉行节约学习会,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在办公区通过张贴宣传画,营造“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的氛围。

4、积极参与“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9日(周三)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各公共机构将开展以“绿色发展,机关先行,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提倡当天全局同志以步行代替电梯,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

5、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应知应会试题测试。为全面提高全局人员节能环保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我局将在节能宣传周期间(6月17日—23日)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应知应会测试,确保全员参与,形成“绿色办公作表率,垃圾分类我先行”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环境月”和“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把握重点,深入宣传。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倡导节能环保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为创建节约型机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期间,积极报送活动信息,“环境月”宣传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及时报送总结报告。

 

 

江阴市统计局

2019617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