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4896 | 生成日期 | 2019-11-11 | 公开日期 | 2019-11-11 |
文件编号 | 澄民字〔2019〕6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安全生产监管 | 关键词 |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知,安全生产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发《江阴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江阴市民政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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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民字〔2019〕69号
关于下发《江阴市民政系统开展
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局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江阴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阴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
江阴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根据《全市城市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江阴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控养老、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做到制度落实到位、人员职责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有序运行。
二、整治内容
(一)养老机构(站点)。对各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助餐点、小微看护点等进行重点排查,针对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设施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逐一整治到位。
(二)安息堂(墓区)。对各安息堂(配套公益性小型墓区)、公益性墓区、经营性公墓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三)低保、特困等民政服务对象。重点对这类群体家庭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用电用气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民政服务机构(殡仪馆、福彩站点等)的生产操作、易燃易爆品使用存放、经营环境、消防隐患、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五)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重点检查各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在前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养老、社会福利、救助管理、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前期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养老机构要进行重点排查。各镇(街道)民政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各直属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并于11月20前上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二)落实整改。要建立安全整治工作台账,将检查到的安全隐患登记在册,形成整改清单,按照一案一策的方式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针对各机构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和实施,帮助协调解决突出的现实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逐条过,逐项查,不留盲区。集中整治结束后,于2020年1月6日前将整治结果上报市民政局。
(三)强化监管。加强日常管理检查,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监管,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安全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市民政局将于12月下旬对各镇(街道)、高新区、各直属单位开展民政系统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二)严格责任落实。落实好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民政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属地责任,上下联动、协调推进,按照整治内容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地毯式、无死角、零盲区、全覆盖”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精准施策、及时整改。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和相关机构要结合全市城市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使安全管理工作入心入脑,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源头管控,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养老、社会福利、救助管理、公墓等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月报告制度等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江阴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