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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发布
发布时间:2019-12-19 09:48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上位法和衔接其他部门规章,以及解决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的因不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信息、隐瞒信息、差别提供信息和信息查找不便捷、信息共享不通畅等现象而妨碍、排斥了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的问题,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聚焦信息发布管理,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编制,完善了发布主体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内容不一致时的处理原则;二是删除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三是明确财政部门的信息发布责任,强化了指定媒体的相关责任;四是突出网络公开主渠道作用。

 下一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人员对101号令的专题学习,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公开制度,打造阳光高效的江阴政府采购环境。(采购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