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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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4859 生成日期 2019-12-18 公开日期 2019-12-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安全生产监管 关键词 文件,通知,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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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转发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 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钢铁企业,各铝加工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1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重视程度。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转发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

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钢铁企业,各铝加工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1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此次开展的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各地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钢铁和铝加工企业,督促企业对照《钢铁、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排查,形成闭环。各地要深刻吸取“8.28”事故教训,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对钢铁、铝加工行业组织“回头看”,对于前期钢铁企业煤气柜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城市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对照要求和整改时限,实施闭环管理。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要加大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以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城市安全集中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隐患情况进行梳理,有效防范化解冶金等工贸行业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129号)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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