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4859 | 生成日期 | 2019-12-18 | 公开日期 | 2019-12-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安全生产监管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安全生产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转发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 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钢铁企业,各铝加工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1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重视程度。 |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转发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
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钢铁企业,各铝加工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1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此次开展的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各地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钢铁和铝加工企业,督促企业对照《钢铁、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排查,形成闭环。各地要深刻吸取“8.28”事故教训,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对钢铁、铝加工行业组织“回头看”,对于前期钢铁企业煤气柜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城市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对照要求和整改时限,实施闭环管理。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要加大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以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城市安全集中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隐患情况进行梳理,有效防范化解冶金等工贸行业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129号)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