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客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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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5120 生成日期 2019-12-13 公开日期 2019-12-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法制 关键词 公文,文件,行政,工作制度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澄政发【2018】121号文件《关于建立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加强对全镇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研究, 决定建立徐霞客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关于建立徐霞客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澄政发【2018】121号文件《关于建立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加强对全镇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研究,  决定建立徐霞客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镇政府领导下,研究拟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适时向镇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督导推进全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镇政 府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镇组织科、镇宣传科、镇经济运行科、镇民政办、镇农村工作科、镇教育科、镇卫计科、镇财政管理科、镇信访办、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徐霞客派出所、峭岐派出所、镇住建分局、镇税务分局、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镇交通执法中队、镇总工会、镇残联共17个单位(部门)组成,镇民政办为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镇长任联席会议负责人,镇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民政办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部门)的业务人员担任。

三、成员名单

负责人:徐伟洪      镇人民政府镇长

召集人:朱    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孔    琴      镇组织委员

刘    倩      镇宣传委员

周丽娟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朱芳华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民锋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沈伟东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陈志凯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朱志燕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徐林军    镇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陈忠英    镇残联理事长

陆文革    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副主任

朱晓军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孟    进    徐霞客派出所所长

曹学军    峭岐派出所所长

任    峰    徐霞客税务分局局长

承    忠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龚永祥    镇住建分局局长

於    民    镇交通执法中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陈志凯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镇民政办:统筹全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统筹社会救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

承担社会救助镇级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项检查、重点 抽查、工作督办制度。

镇宣传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时效性和完整性,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监督社会救助工作。

镇组织科:加强社会救助机构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明确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工  作力量,推进地方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 责有人负。

镇农村工作科:研究制定经济薄弱村扶贫开发政策措 施,指导各地在扶贫开发中对经济薄弱村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  障、医疗救助等面向农村地区的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  本生活权益。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土地承 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镇经济运行科:统筹衔接社会救助规划工作,在中长

期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编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 等工作中纳入社会救助的相关内容。

镇教育科:建立健全教育救助制度。研究制定教育救助政策 并督促落实,加强教育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 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救助。

徐霞客派出所、峭岐派出所:负责提供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的机动车辆、户籍等相关信息。依法查处骗取社会救助资金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科:编制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参与社会救助政策和标 准的制定,会同相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并开展  监管检查、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运行。探索建  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机制。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及时按规定提供失业登记、就业救助,通过各项就业服务措施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帮助他们实现就业。负责提供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就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相关信息。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以及经办服务的衔接,会同民

政部门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一  站式”医疗救助结报平台,实时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 诊即时结算,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信息共享。

镇住建分局:建立健全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 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切实保障住房救助  对象的基本居住需要。负责提供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 房产拥有、房产交易和房屋出租等相关信息。

镇交通执法中队:负责提供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从 事客、货运营运及收入等相关信息。

镇卫计科:做好新农合参合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协同相 关部门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对贫困救  助对象减免政策,加强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做好涉  及社会救助对象的孕产妇保健、精神疾病、慢性病、传染病、地 方病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同时负责提供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 的家庭成员的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镇税务分局:负责提供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个人、 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的纳税相关信息。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提供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等相 关信息。

镇信访办: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 访渠道。协调推动有关责任部门,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涉及 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事项。

镇总工会:指导各单位工会组织开展送温暖、职工互助互济等 活动,做好工会帮扶工作与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指导各地  工会帮助符合政策的困难职工家庭享受相关救助政策,负责提供困难职工家庭享受帮扶救助等相关信息。

镇残联:做好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残疾等级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  负责提供残疾人享受帮扶救助等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  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在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徐霞客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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