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4219 | 生成日期 | 2019-12-05 | 公开日期 | 2019-12-0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级) | 教育 | 关键词 | 学校,教师,学生,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江阴市中小学教师 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各小学 |
江 阴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江阴市中小学教师
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各小学,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结合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情况和各学科教师结构现状,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进行原则性明确。现将《江阴市中小学教师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试行)》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阴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江阴市中小学教师
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试行)
一、教师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
1. 小学
2. 初中
3.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可参照普通高中各学科的标准执行,专业课、实习课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有关说明
1. 各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有关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开齐开足各门课程,根据本《标准》科学合理安排教师课务。
2. 教师应承担本学科教学,达到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要求。教师承担学科教学课时量与职称评聘、岗位评定、绩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等挂钩。
“本学科”依据教师个人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职称评聘学科或骨干教师评定学科综合考量确定。因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调整教师所教学科,同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指专任教师在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时,应先安排且必须达到的工作任务。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不是教师的全部工作量,学校应在落实教师学科教学的基础上安排好教师其他教育和管理工作。
3. 中小学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要求:正职校长原则上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副校级:1/4教师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中层正职:2/5教师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中层副职:1/2教师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当年有重大基建任务时,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是否兼课及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等由学校确定。
4. 如教师本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不足,学校可根据情况用安排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等方式补充;如教师周课时高于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超出部分应纳入考核奖励。
5. 教师因身体等原因提出申请照顾减轻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的,须按个人申请、情况陈述、材料证明、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的程序执行,个人申请及学校意见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其中专任教师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未达规定标准1/2或不担任教学任务的,还须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6. 市教育局将依据各校学生数和学科教学基本课时量标准对各校测算教师编制,对超编的学校严控教师招录指标,并通过适岗竞聘、支教交流等办法统筹安排师资余量;对师资充裕的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师资。
本《标准》自2020年8月开始执行。
江阴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