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江阴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驾驶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身体健康,五年以上驾龄,具有C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五)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回避要求。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江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江阴市朝阳路博爱巷15号)。
3.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江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驾驶证。所有证件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4.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
(二)领取准考证
1. 领取时间:2019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 领取地点:江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江阴市朝阳路博爱巷15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以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替报名。
四、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操作考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操作考试
1. 时间与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 考试内容:车型为别克7座商务车,3公里路考。
3. 成绩计算:操作考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1. 时间与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总成绩=操作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同分时,取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为先,如操作考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其他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管理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江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12月30日前办理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享受本单位同类合同制职工的同等待遇。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卫生健康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0282210。
八、纪律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510—86861209。
江阴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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