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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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4858 生成日期 2019-11-25 公开日期 2019-11-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安全生产监管 关键词 文件,通知,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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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苏应急电〔2019〕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重视程度。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苏应急电〔2019〕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对铝棒深井铸造企业危险程度的认识。各地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督促自查自改。各地要督促企业对照通知明确的13条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督促和指导企业将专项整治和双控机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成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要严格执法处罚,对专项治理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从严处理。明年3月份前,江阴市应急局将对全市深井铸造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明年5月前,无锡市应急局将对我市50%企业进行抽查。明年7月前,省厅将对30%的企业进行核查验收。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苏应急电〔2019〕64号)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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