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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起,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将被处罚
发布日期:2019-11-13 11:43    文章来源:江阴日报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我市已有2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通过网上申报并领取了临时信息牌,但仍有部分车主未提交申报并领取临时信息牌。11月12日,从交警部门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网上申报期限将延长至11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要求,江阴交警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外地号牌(已核发的全省统一的新国标号牌除外),以及无牌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目前,仍有部分车主未提交申报、领取临时信息牌。交警部门提醒,我市行政区域内还没有申报无号牌、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通过“江阴交警”或“江阴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按要求申请备案登记,经审核通过后在相关交警中队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

从2020年2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无号牌、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已核发的全省统一的新国标号牌除外)一律不得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无牌上路行驶,一经查获,车主将面临50元罚款,同时车辆还将被现场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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