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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临近,发布促销广告要注意 发布时间:2019/11/04

“双十一”大型购物促销狂欢日临近,各电商网店和各类媒介狂出“奇招”发动促销攻势。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审查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历年查办案例,特别发布广告宣传合规提示,要求全省各类电商网店和媒介单位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做广告

如烟草制品、替代母乳产品、处方药、麻醉药品、毒性药品、戒毒治疗方法等,假冒伪劣商品及违法、违禁的商品与服务,不得广告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广告宣传杜绝触犯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

电商网店广告审查人员要加强广告审查,注意杜绝触犯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名义及形象均不得用于商业广告。除此之外,低俗、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以及利用英雄烈士名义形象、群团组织标志物等现象也要务必杜绝。同时还要注意,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电商广告要标明“广告”二字

电商广告都是互联网广告,并且是与商品展示、描述结合在一起的,很容易混淆广告信息与非广告信息,要清楚标明“广告”标注,让消费者分清广告信息与非广告信息。同时,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警示、提示也必须要有,且应当显著、清晰表示。例如,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杜绝使用“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

《广告法》禁止“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表示时空顺序的、自我比较的、行业或者地域标准分级、国家规定认定评定的、有事实依据的市场占有率销量事实、经营者目标与愿望、不指向商品服务的可以。要从整体广告语境出发判断,有时空限制的往往涉及真实性问题。

为他人推广广告需谨慎

电商经营者为他人推广广告,构成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广告发布者的要求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广告审查、核对不到位,发布违法广告的依法承担广告发布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明知他人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而为其提供广告推广的,轻者,由公安机关依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处罚,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各类电商网店和媒介单位发布广告时必须注意以上提示,严格履行法定审查责任,避免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双十一”期间,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2019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和《2019年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把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保健品、投资理财、房地产广告作为广告监管重点对象,不断加大广告监测力度,持续净化河北省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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