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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3464 生成日期 2019-06-25 公开日期 2019-06-25
文件编号 澄教发〔2019〕1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校,招生,公文,意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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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澄教发〔2019〕113号 关于调整江阴市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的意见 各镇(街道)教办、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各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和行业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日益紧张,新生入学矛盾愈发突出。
关于调整江阴市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的意见

江  阴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澄教发〔2019〕113号

关于调整江阴市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的意见

各镇(街道)教办、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澄江街道各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和行业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日益紧张,新生入学矛盾愈发突出。为准确掌握各校生源数量,科学安排招生计划,有效缓解入学矛盾,对我市城区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城区新生入学户籍和房产登记时间

2020年起,入学新生户籍注册、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登记截止时间调整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房产限住宅性质并实际居住,以下同)。

二、城区新生入学实行学位制度

2019年9月起,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实行学位制度。具体内容为:凭施教区内房产就读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所用房产,在学生就读期间,不再提供新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同一家庭除外。即幼儿园新生凭房产入园,三年内该房产不再为第二个家庭提供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小学新生凭房产入学,六年内该房产不再为第二个家庭提供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初中新生凭房产入学,三年内该房产不再为第二个家庭提供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

三、调整城区部分初中施教区

保持城区初中招生区域总体不变。从2019年起入学的初一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江阴市要塞中学施教区内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江阴市要塞中学就读,也可以按照以下区域在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就读,具体为:

1. 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区域,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就读。

2. 锡澄高速公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区域,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毗陵东路以北区域,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四、调整城区初中入学政策

1. 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房产内有学位,以下同)的学生,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入学。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2. 户籍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如果房产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的对应学校;如果房产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额,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在中考招生中不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3. 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父母未在城区购买房产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英桥国际学校、江阴市天华艺校等学校。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五、调整城区新生入学登记及录取办法

1. 新生入学登记。2019年入学的新生,于6月通过新生入学登记平台登记信息。2020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入学前一年9月登记信息,登记对象为: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的学生,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的学生,户籍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并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只登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2. 入学信息核查。市教育局对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并将入学信息反馈给家长,以便做好相应的入学准备。同时初步确定下一年度城区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数量,并根据生源数安排各校(园)下一年度的事业计划。

3. 入学信息补登记。在入学前一年9月未登记的学生,可以于入学当年6月进行补登记,登记对象为: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后、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迁入户籍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取得房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符合城区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在前一年9月已登记信息,但信息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学生,可以在补登记时修改完善信息。

4. 新生录取。入学当年6月,市教育局再次对新生入学信息进行核查,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招收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在招生区域内、房产内有学位),按照房产所在施教区入学;对于房产、户籍在相关学区内但不符合入学政策调整后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幼儿园)。

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敔山湾实验幼儿园的具体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澄江街道所属幼儿园和小学的具体招生工作由澄江街道负责。市教育局和澄江街道将新生名单发到各学校(幼儿园),学校组织现场验证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意见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 阴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5日

 

 

说明:

1. 本意见中城区幼儿园和小学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限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和敔山湾实验幼儿园的施教区,两个施教区相同);城区初中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限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户籍和房产均在该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到江阴实验中学就读),城东街道的滨江、锦隆、杨市3个社区(户籍和房产均在该区域的学生可到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2. 从2019年起,凭房产就读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所在家庭的房产信息,记录在入学登记信息平台内,为新购房产家庭提供相关信息查询。

 

 

江阴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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