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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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3445 生成日期 2019-10-24 公开日期 2019-10-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工商 关键词 药品市场,市场秩序,食品药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实施情况说明
江阴市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实施情况说明

2018年以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落实集成化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查处涉及本级政府、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乱收费违法行为,完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一、建立健全制度建设

1、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案件举报受理查处登记制度》,专门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及收费信访投诉举报热线,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电话、信函、来人等多种渠道投诉举报受理途径,将举报内容形成文书,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统筹安排,挂牌督办。

2、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依据省价格举报奖励制度,制订相关的奖励实施细则。对有效提供价格违法线索的人员予精神或者3000元以下的物质奖励。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事项。按照江阴市市场相关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原物价部门调整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4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强制事项,一项行政奖励事项,十项其他权力事项认真执行。

4、完善社会监管网络。依托市场监督局各分局,市监执法队伍共内设23个科室机构。其中执法大队5个业务中队实现“相对专业”,强化与各分局中队的沟通联系,并承接业务指导功能;大队综合科实现内部管理和后勤协调,定期与市局、各分局互推执法信息和政策文件。分局中队实现“综合集成”,挂设17个镇街中队,下沉基层执法任务。通过建立与执法体制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集成执法实现了全方位组织、全领域推进、全执法下沉,构建了市局抓部署、市级大队抓落实、板块分局抓具体、十大执法领域协同并进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二、检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并严肃执法

根据改革部门及原物价部门编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企经营性收费项目(政府定价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对全市涉及清费降本减负政策的执行单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中介机构、代行政府职能并收费的社会组织和执行政府定价的市政公用、电力、银行等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绿色通道”。交通、港口、铁路等在落实国家和省“绿色通道”相关收费政策是否执行到位以及相关补贴落实情况等。二是清理规范城市市政公用部门和其他市政部门及下属单位收取的政府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企业水电气等要素价格执行情况,上述行业有无凭借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的情况。三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一律取消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中介服务事项收费,对企业反映收费标准过高或明显不合理的法定事项要重点了解。四是清理利用垄断地位强制收费的行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等利用行政垄断地位面向企业举办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和各类服务的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五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清理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情况,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及向社会公布情况。清理和规范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六是清理不执行针对实体经济企业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行为。

二、重点检查了广大群众价费负担情况。一是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服务收费。二是规范涉及教育、医疗等行业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三是清理规范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具有垄断经营性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2018年以来,价格执法条线始终围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实体经济良性发展、保障基本民生的主线开展执法工作,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等渠道挖掘违法线索,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全局共办理价格违法案件39件,其中违反明码标价案件27件,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件10件,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2件,其中有涉及房地产公司乱收费案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040元,罚款人民币2500元。涉及高速公路救援乱收费案件,没收违法所得90400元, 罚款50000元。涉及医院乱收费案件5件,共计没收违法所得224555.7元,罚款230918.4元。涉及物业服务公司乱收电费案件,没收违法所得74946.72元,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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