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推荐公告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来了
发布日期:2019-10-16 12:22    文章来源:江阴日报

10月15日从江阴海关获悉,从10月15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此次改革,将进一步增强江阴地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助力“江阴制造”产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两证合一”改革前,企业须先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再到海关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两证合一”改革后,可实现部门间系统的互通互联,在“总对总”层面实现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商务部门在办理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时,将审核结果传输到原产地管理系统,海关直接采信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形成“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备案”,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执法互认,不但简化了原产地企业备案程序,大幅缩减企业出口环节办事流程,更使外贸企业在开启进出口业务的同时,迅速了解原产地相关政策,有助于提升自贸协定利用水平。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