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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陵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阳光医卫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16:47

 

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延陵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阳光医卫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陵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阳光医卫厂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延陵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发改高【201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延陵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阳光医卫厂区绿化工程)一个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阴市延陵东路延伸段(阳光医卫厂区)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绿化种植、土方回填、垃圾清理、雨水花园等组成,施工面积约1033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86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1031,竣工日期:20191129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园林绿化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②园林绿化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2014年10月14日起至20191013日止承担过合同价不低于148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注: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同时具备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省县市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招标办为准),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自2017 10  14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8 10  14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19 7  14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10  14    8时30 分2019 10  25  9 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iangyin.gov.cn/ggz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10  25   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

       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iangyin.gov.cn/ggzy/)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2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招标人(公章及法人签章)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4400                  

 

办公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                       联系电话0510-86869806          

 

                /                             联 系 人  李丹阳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及法人签章)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4400     

 

办公地址: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新百业广场北7        联系电话   0510-86816115-810       

 

    0510-86816115-810                       联 系 人     朱园洪  徐晓菁        

 

经 办 人     徐晓菁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疑问留言(注:只受理本工程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出的疑问,关于本工程的答疑澄清见“答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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