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对江阴新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工程塑料检测及应用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0-8-2019-10-15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工程塑料检测及应用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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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阴市高新区澄江东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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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阴新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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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江阴新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22 日,位于江阴市高新区澄江东路 6号。 为对工程塑料性能检测,建设研发楼,购置氧指数测定仪、电子万能拉力试验机、激光粒度分析仪等国产设备共 9 台(套),引进毛细孔摄影机、成型机、板材机等进口设备共 8 台套,项目完成后,实现对工程塑料的监测及应用研发。同时建设中控室,设有中央控制设备等,用于现有储罐、生产装置、研发楼等的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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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号 |
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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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HJ20190919001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阴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窗口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
电话:0510-86869226、0510-86869223
2019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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