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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作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无锡滨江~绮北11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8 15: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无锡滨江~绮北11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9-18-2019-9-24 (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无锡滨江~绮北11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无锡滨江~绮北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约4.72km。全线利用现有电缆管沟敷设。

本工程采用64/110kV-YJLW03-1*1000mm2型电力电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文号

批文

澄高行审建〔2019〕100号

澄高行审建(2019)100号(关于无锡滨江~绮北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阴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窗口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

电话:0510-86869226、0510-86869223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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