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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化工集中区央督销号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2 09:36

2016年11月15日,高新区收到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关于“化工集中区卫生防护距离问题”的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工作组,协调对接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内容

反馈意见主要内容为:“38个化工园区未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江阴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在设立之初,当地政府均就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制定计划、做过承诺,但计划和承诺流于形式,至今没有落实,风险隐患较大。”整改目标为: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整改时限为:2018年12月底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2018年底前拆除了500米范围内的宝利沥青(滨江库区)、宇航石油两家化工企业。

(二)上报了化工集中区规划面积调整方案(澄政发〔2018〕123号),申请将化工集中区规划面积由2.3平方公里调减为1.81平方公里,将中油沥青整厂调出化工集中区,确保500米隔离带内无敏感目标。

(三)2019年4月,全省开展化工园区整治工作,高新区对标找差,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拟取消江阴高新区化工集中区定位,并上报《关于江阴高新区取消化工集中区定位相关事项的报告》(澄高管请〔2019〕38号)。

三、下一步工作

(一)化工集中区定位取消后,在原有3个化工监测点基础上,新增4个化工监测点,共计7个化工监测点。

(二)组织第三方开展涉化企业的场地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土壤修复方案,确保收储地块安全。

(三)依托目前已建成的百桥生物医药孵化器、扬子江生物医药加速器,加快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园,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链,实现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8日

        联系人:何超

        联系电话:13915209990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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