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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拟作出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大烧结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05 16: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大烧结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9-5-2019-9-11(5个工作日)。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大烧结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阴市滨江东路297号

建设单位: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按照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至2020年10月底前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钢铁企业需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要求,拟率先示范对滨江厂区内大烧结机烧结废气进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本次技术改造主要内容为在该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公辅设施富余量的基础上,拟利用滨江厂区现有厂房,引进氨逃逸分析仪、CEMS系统等进口设备7台(套),购置GGH换热器、SCR反应器、除尘系统等国产设备共50台(套),对现有一台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头废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后,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环保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即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附件1。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文件:见附件2。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阴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窗口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

电话:0510-86869226、0510-86869223

2019年9月5日

附件1: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pdf

附件2: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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