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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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3109 生成日期 2019-09-02 公开日期 2019-09-0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监察 关键词 廉政建设,纪检,市场秩序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中共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0月18日至12月18日对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感改正问题,切实做到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做到条条有措施,件件有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领导、组织、协调。成立巡察整改督查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核查等工作。2月21日,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反馈问题,剖析根源,明确责任,理清思路。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形成强大整改合力。根据巡察反馈的7大类38个方面主要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并上报《整改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制定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综合施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局党委始终强调巡察整改的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全程跟踪问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扎紧“笼子”,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目前,已整改完成36个问题;共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37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已追责42人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严格制度执行、查处力度。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关于“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基层党建工作,抓意识形态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交通运输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扎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交通运输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交通运输局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下发《2019年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督导分管单位及科室严格落实。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制定了《交通运输局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局党委班子要求定期下基层调研,了解各分管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密切联系群众。三是抓好“一切工作到支部”。扎实推进基层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星级化建设要求,分类别具体指导,从党建基础入手,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规范工作程序,夯实工作基础。四是强化党员干部大局意识。端正履职为公、履职为民的思想观念,问责“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

3.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党章和相关工作条例。二是修订完善并下发了《交通运输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制定出台了《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维护党组织权威。

4.关于“党管干部工作守土失责”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汇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求下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系统内干部人事事项都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全系统事业单位进行“三定”,规范事业单位内设科室,明确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职数。四是修订完善并下发了《交通运输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出台了《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理清了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关系,切实履行局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5.关于“改革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了年度学习及培训计划,组织各中队先后开展了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和学法竞赛活动,利用基层中队例会进行相关执法案件交流和讨论,大队业务科室主动对接基层中队,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中队办案质量。以片区为单位,成立联动分队,共同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扫黑除恶、“黑车”整治等专项行动,在实战中提升能力。二是加强横向协作联动。进一步加强与“一所五中心”的工作对接,通过定期开展座谈、制定工作联系单等举措,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搭建横向协作及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资源共享,凝聚执法力量。三是加强违法整治力度。研究制订包含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在内的五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执法骨干力量,针对客运站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客运环境。同时,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构建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交通行业市场秩序。

6.关于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相关问题的整改

(1)“工期控制有偏差,不能完全按时序要求如期推进”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关于重申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有关要求和2015年市财政资金拨付安排的通知》《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二是工程管理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一线,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早沟通,出现矛盾快协调,体现服务勤联系。以协商座谈会、工程推进会等形式,与相关产权单位强化沟通,明确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加大推进力度。

(2)关于“质量监管不力”方面

一是强化管理水平,制定下发《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试行)》,科学合理进行人员配置,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培训,组织系统学习工程质量管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管控。二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加大项目巡查力度,深入一线,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通过施工自检、监理抽检、第三方检测、质监验收检验、上级行业监管部门专项督查等,实现多层次质量监管。

(3)关于“现场监管不到位”方面

一是针对工程管理人员缺少的情况,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内控建立,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程监管水平。二是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现场监管,严格履约考核,推进各项管理制度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4)关于“‘PPP’模式下监管困境被放大”方面

一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要求管理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一线。二是强化会议制度,通过工地例会、方案论证会、工程推进会、约谈会等形式,明确落实各参建单位的责任,总结并健全适合项目特点的组织管理体系,用科学的顶层设计指挥项目实施。三是以创建江苏省“平安工地”和“品质工程”示范工程为抓手,持续开展“五比五看”“三号联创”等专项活动,并结合“工地党建”活动,通过学习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进一步落实标准化全寿命统筹设计、施工和精细化管理理念,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价值。

(5)关于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方面

目前工程量清单已经形成,上报市政府并取得批复。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支部和党小组规范化、“三会一课”常态化、党费收缴管理标准化、党组织关系转接精准化等制度建设。二是严格“三会一课”考核,强化目标管理,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三是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下发《关于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将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中午12:00~13:00定为学习活动时间,在“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固定开展“主题党日”。四是制定出台了《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党委会召开时限,进一步规范了局党委会记录要求,详细记录议题民主决策过程和决议。

8.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系统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实用手册》,切实提高系统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强化督促检查,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转正等环节上坚持政治标准,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要求,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提出方案、职数审核、组织考察、研究确定、任前公示、上报审核等8个工作步骤,选拔任用干部。二是选拔任用前规范档案审核,确保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干部推荐、考察程序,严格按工作步骤做到全程纪实。三是凡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事项都由党委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规范了局党委会记录要求,对干部职务任免详细记录行政职务、党内职务,确保会议内容记录完整、要素齐全、真实准确。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贯彻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市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即刻启动干部提拔程序,按照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向上级编制、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增加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数、向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吸纳优秀军队专业干部充实交通干部队伍。三是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理顺单位经费性质,使干部交流任职渠道更加通畅,解决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创新干部培养方式,继续实施干部交流轮岗,采取上挂与下挂相结合,开展优秀年轻干部到“三个一线”(即建设一线、执法一线、服务一线)蹲苗挂职锻炼。五是完善干部管理激励机制,开办干部论坛、青年论坛,培养发现优秀人才,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提供舞台。

11.关于“个人事项报告存在违反组织纪律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纪律。按照《日常公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流程》,对领导干部出差审批、请销假、人员离澄等情况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集中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规定,督促申报人如实申报承诺。三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10名股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要求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关于“较多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存在挂靠并取酬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销相关证件。根据苏建建管(2019)2号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相关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均已全部注销。二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3.关于“借公务出差之机在工作日期间赴景区游玩”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责任追究。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所涉工作人员进行了情况调查,并根据市纪委处理意见完成问责追究。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成立了工作督查组,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加强内部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14.关于“财务支出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接待支付流程,由接待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审批。二是清退超标准公务接待用餐费用缴入市财政局指定账户。对接待标准、人数及相关事宜由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把关,严禁超标准接待和列支费用。三是重新梳理全系统财务支付审批流程,修订完善了《规范资金申请和支出业务流程》,明确日常公用经费、政府专项资金、单位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审批流程。四是清退上缴超标准报销的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上缴超预算标准列支的体检费,上述款项均已缴入市财政指定账户。严格落实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资金申请和报销流程。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单项预算支出标准,杜绝超标准列支体检费用。五是加强食堂支出管理,严格审核票据的合法合规性,保持发票、明细清单一致,食堂账务处理规范。

15.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按要求严格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正确工作导向。

1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并下发了《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的各项要求,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了公务用车的规范使用。二是原涉及“一张总油卡下挂几张副卡模式”的公务用车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均已实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油卡的管理制度。

1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教育管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增强干部政治意识,着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和担当精神。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同检查、一并考核,切实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共管、相互促进的生动局面。

18.关于“监督问责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支部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惩防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下发《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完善《2019年度作风建设整改措施》,以权力集中的重要岗位、重点人员为重点,加强过程监控,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加大违纪查处力度,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19.关于“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与下属单位、部门科室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全覆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个性化责任清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突出关键领域、关键节点规范权力运行,以“哈尔滨交通执法塌方式腐败”案例为鉴深入排查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深层次问题。围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和监管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管控机制,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三是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交通运输局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将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融入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强化日常监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下属单位“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

20.关于“原交管所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资产清查。要求各中队对原交管所的资产进行进一步清理排查,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根据实际数据建立相关资产管理台账,为规范管理打下扎实基础。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全系统认真对照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三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1.关于“原交管所物业费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清理核查。对原交管所2018年度的物业协议及所涉物业聘请人员的工资证明等进行逐一核查,确保物业费用无虚报、瞒报等现象。2019年各中队根据实际面积、服务内容等重新签订物业合同,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二是加强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物业安保、保洁等服务质量的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物业服务费挂钩,对考核不达标的服务项目督促物业加以整改,切实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2.关于“项目招投标存在不合理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对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市场向社会全面公开。二是制定下发《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江阴市交通运输局限额以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外包单位预选名录库实施办法(暂行)》,限额以下交通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该实施办法进行招标。目前省交通平台无锡分平台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正在试点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19〕7号文通知,今年全省全面推广使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实施招标评标暗标制,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建议招标过程驻地监察组全过程监督。

针对“招标代理编制的部分项目路面清单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偏差较大”。如暨南大道西延伸段路面清单工程量核减12.8%,世纪大道A标段路面清单工程量核减9.5%的情况:核查发现暨南大道西延伸段路面清单工程量核减是因为下穿京沪高铁处先行施工,该段落路面工程量占总工程量清单约为11%,后其余路段公开招标施工,故导致暨南大道西延伸段路面清单工程量核减12.8%;世纪大道A标段路面清单工程量核减是因为沿江高速至运伦路路口165米未施工,导致世纪大道A标段路面清单工程量核减9.5%。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实施前将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和清单编制关,同时在设计阶段充分做好设计调查,保证设计深度。

针对“项目投标让利幅度不大”的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对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市场向社会全面公开,实现充分竞争。二是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限额以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外包单位预选名录库实施办法(暂行)》,业务范围涉及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类别,限额以下交通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该实施办法进行招标,招标市场向社会公开,实现充分竞争。

针对“项目控制价余量空间较大,但审定核减率不高”的情况:一是严格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B06-02-2007)编制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价。动态掌握市场实际施工水平,合理制定控制价上限。二是提高设计质量,招标过程中完善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现场变更,结算阶段依据合同及计价规范从严审核,对项目建设投资费用进行全过程严格把控。

23.关于“海港大道隧道石方资源处置不当”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对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市场向社会全面公开。类似事项严格按照《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做到事前有申报、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报备。重点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汇报请示。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仅考虑资源费20元/方。而回购石方时,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关于海港大道隧道施工产生石料处置方案的请示》,操作方式为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爆破施工,将产生的石料运至指定的堆放处置场所。石料运至指定的堆放处置场产生装载和运输等费用,为此回购价为25元/方。2012—2013年通达公司在负责实施海港大道石料处置财务审批不规范事宜,已建议交通产业有限公司加大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财务审批、付款流程,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24.关于“邀请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公开招标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是非公开项目按照《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名录库实施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建立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名录库,在局办公室(督查办)、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下抽取专家。在本专业专家人数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抽取相近专业或由招标人邀请无锡地区相关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25.关于“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代理和结算审核由同一家咨询公司承担”问题的整改。

为合理确定招标代理及结算审核业务的咨询企业,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同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担任本工程结算审核机构。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限额以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外包单位预选名录库实施办法》,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及结算审核机构面向市场进行邀请招标,招标全过程接受局督查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

26.关于“未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对所有限额以上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招标市场向社会全面公开开放。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准和规模,明确同类项目经过合并可打包招标的项目依法公开招标。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对项目招投标程序进行明确,所有招标项目必须按流程办理,做到事前有申请、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核查。四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7.关于“工程直接发包给无资质单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严格杜绝应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现象。二是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干线及市级管养道路应急抢修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抢险工程的定义和界限,明确应急抢修工程实施的程序,杜绝因工程性质不明确产生直接发包的违规现象。三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备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8.关于“应急项目认定手续不全,直接发包”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干线及市级管养道路水毁等应急抢险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抢险工程的定义和界限,明确应急抢险工程实施的程序,杜绝因工程性质不明确产生直接发包的违规现象。二是完善《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所有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均按《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执行,严格杜绝应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现象。

29.关于“设计单位认证不到位,导致违规变更合同”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江阴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完善《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程序。《实施办法》对变更范围、变更原则、变更分类及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澄交发〔2017〕15号《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财务、资产、合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关于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杜绝问题中合同重复签订的现象发生。三是追究责任。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备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0.关于“路面保洁协议重复签订不同金额的合同,且未按合同付款”问题的整改。

2017上半年,随着暨阳处整体移交交通产业公司之前进行了资产移交审计,在审计中发现了该问题,并进行了全面的整改落实,公路中心要求暨阳处将合同管理制度细化后写入暨阳处的内控制度。同时,我局将严格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杜绝合同重复、随意签订的现象发生。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备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1.关于“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全无、过程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原江阴市公路管理处于2017年10月18日将江阴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移交江阴市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时已进行了全面整改。对公路处两名涉及事故的管理人员也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目前,我局已完善并制定了《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干线及市级管养道路应急抢险工程管理办法》两项文件制度。分别对项目前期建设程序和应急抢险工程的定义、实施程序进行明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交通工程包括应急抢修工程的报建和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及管理体制。

3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大设计变更未报批先建设、变更资料后补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梳理交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认定报批程序及对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的考核细则,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符合我局交通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设计变更,加强履约考核,完善《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备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3.关于“在建工程现场监管乏力,疑似转包”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文件第五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要求,禁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公路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加强标后监督。二是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要求总监办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全方位监管。三是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在加强质量、进度、安全管控的同时,加强建设现场监管,引入智能化系统等手段,对项目严格履约考核,推进各项管理制度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四是追究责任,准备提交市国资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34.关于“工程未经第三方决算直接付款”问题的整改。

已委托工程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第三方审计,待出具审计报告后,对项目工程款进行“多退少补”。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第三方决算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付款。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备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5.关于“收款人与中标人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通达公司石料采购的中标人与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实际出现在2017年。通达公司确实存在办事不仔细,手续不严谨,上下沟通不充分的情况。江阴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18日移交江阴市交通产业公司时已经进行了全面整改。公路中心督促通达公司细化工程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细则并写入内控制度,通过对其参与工程建设时的履约考核来加大对工程及相关财务的管理力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随着公路中心职能的重新界定,公路中心在负责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参建单位建立完整高效的管理体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材料采购规定。通过加大对参建单位的监管力度,优化财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纪委第六派驻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相关人员集中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6.关于“未经审批增加工程立项内容,造成超支费用从行政经费列支”问题的整改。

执法大队将严格落实《江阴市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目前,剩余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专项资金应进未进财政专户”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组织相关单位清退专项资金,清退的分流安置费已上交市财政。二是与交通产业公司沟通,现交通运输局办公用房为暨阳养护处承建,省拨养护资金和收费站分流安置费待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拆迁补偿后再进行归还上交市财政。三是对收费站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与市财政进行沟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关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但未按合同进行处罚,造成工程款超付”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对项目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项目建设期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通过核查变更人员在项目建设期内的社保缴纳情况,共梳理出五类情况:一是变更后人员为中标企业本单位人员;二是变更后人员为中标企业分公司人员;三是变更人员为中标企业合同聘用离退岗人员;四是变更后人员为中标企业全资子公司人员;五是未到岗人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对不能确认为中标企业正式员工的第三类和第四类及未到岗的第五类人员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约谈该三类人员涉及的中标企业,要求其按规定缴纳违约金,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080070,信箱:江阴市大桥南路39号1号楼509室。

 

中共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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