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3102 | 生成日期 | 2019-08-27 | 公开日期 | 2019-08-30 |
文件编号 | 澄港开委发〔2019〕17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企业法人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关键词 | 产业,政策支持,意见,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19 年江阴港港口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2019 年江阴港港口发展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践行港口发展新理念,积极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和自贸区建设,助力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努力做大港口经济、
做优港口服务、做美港口环境,为开发区“二次创业”提供高质
量的港口服务。经管委会研究,修订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集装箱航线定班支持
1.对以江阴港为始发港运营洋山港五定班轮航线的船公司,
周班年箱量达到 5,000TEU 以上、周双班年箱量达到 8,000TEU 以
上,给予支持 5,000 元/航次。
2.对挂靠江阴港运营外贸支线业务一年以上的船公司,年
箱量达到 5,000TEU 以上的,给予航线支持 15 万元。
3.对开通江阴至上海的“陆改水”集装箱航线的船公司,
年进出口箱量达到 1 万 TEU 以上,给予 50 元/TEU 的支持。
4.对在江阴港运营国内沿海直达航线的船公司,航班量达
到旬班以上的,给予每条航线支持 20 万元。
二、外贸航线开辟支持
5.对在江阴港新开集装箱外贸支线的船公司,年箱量达到
2,000TEU 以上的,给予航线支持 10 万元。
6.对在江阴港新开外贸件杂货公共班轮航线且运行满一年
的码头,给予周班航线支持 30 万元,给予双周班航线支持 1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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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三、外贸项目贡献支持
7.对从江阴港进口的新增对航线起重大支撑作用的外贸集
装箱重大项目,年箱量完成 500TEU 以上的,给予外贸代理公司
60 元/TEU 的支持。
8.对新引进丰富港口功能或对本地产业有明显支撑的进出
口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完成情况,经过专题研究后年终实行“一
企一策”支持。
四、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属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港口发展局。
(二)本办法所列集装箱方面、件杂货方面支持对象为码头
及与码头公司直接业务结算的船公司、代理企业。本办法中所指
箱量为本港重箱。
(三)本办法实施时间定为 1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预算安排 300 万元。省、市财政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
如有调整,本办法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