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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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3102 生成日期 2019-08-27 公开日期 2019-08-30
文件编号 澄港开委发〔2019〕17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企业法人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级)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关键词 产业,政策支持,意见,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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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9 年江阴港港口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 年江阴港港口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2019 年江阴港港口发展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践行港口发展新理念,积极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和自贸区建设,助力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努力做大港口经济、

  做优港口服务、做美港口环境,为开发区“二次创业”提供高质

  量的港口服务。经管委会研究,修订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集装箱航线定班支持

  1.对以江阴港为始发港运营洋山港五定班轮航线的船公司,

  周班年箱量达到 5,000TEU 以上、周双班年箱量达到 8,000TEU 以

  上,给予支持 5,000 元/航次。

  2.对挂靠江阴港运营外贸支线业务一年以上的船公司,年

  箱量达到 5,000TEU 以上的,给予航线支持 15 万元。

  3.对开通江阴至上海的“陆改水”集装箱航线的船公司,

  年进出口箱量达到 1 万 TEU 以上,给予 50 元/TEU 的支持。

  4.对在江阴港运营国内沿海直达航线的船公司,航班量达

  到旬班以上的,给予每条航线支持 20 万元。

  二、外贸航线开辟支持

  5.对在江阴港新开集装箱外贸支线的船公司,年箱量达到

  2,000TEU 以上的,给予航线支持 10 万元。

  6.对在江阴港新开外贸件杂货公共班轮航线且运行满一年

  的码头,给予周班航线支持 30 万元,给予双周班航线支持 1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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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三、外贸项目贡献支持

  7.对从江阴港进口的新增对航线起重大支撑作用的外贸集

  装箱重大项目,年箱量完成 500TEU 以上的,给予外贸代理公司

  60 元/TEU 的支持。

  8.对新引进丰富港口功能或对本地产业有明显支撑的进出

  口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完成情况,经过专题研究后年终实行“一

  企一策”支持。

  四、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属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港口发展局。

  (二)本办法所列集装箱方面、件杂货方面支持对象为码头

  及与码头公司直接业务结算的船公司、代理企业。本办法中所指

  箱量为本港重箱。

  (三)本办法实施时间定为 1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预算安排 300 万元。省、市财政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

  如有调整,本办法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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