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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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5161 生成日期 2019-08-05 公开日期 2019-08-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卫生、体育 主题(二级) 卫生 关键词 医院,中医,医疗,文件,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委各直属单位,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无锡市太湖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规范有序建设,结合我市医疗资源布局调整优化,我委制定了《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关于印发《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委各直属单位,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无锡市太湖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规范有序建设,结合我市医疗资源布局调整优化,我委制定了《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

为落实“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医改原则,积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进健康无锡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江苏省医改办《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医改办发〔2017〕15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江苏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苏卫医政〔2019〕17号)、《无锡市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锡政办发〔2017〕248号)、《无锡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锡政办发〔2018〕139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状况

我市从2014年起开展医疗联合体(含医疗集团、医疗共同体、专科医疗联盟,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分类试点,先后组建了3种类型的医联体:在城区组建了6个以三级医院为龙头,联合城区二级医院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集团;在县级市和涉农区组建了5个县乡村一体化的医疗共同体;在专科领域组建了妇产科、精神科、康复科、儿科、眼科、感染性疾病科等6个专科医疗联盟。此外,我市还探索跨区域医联体建设,成立了中日友好医院—无锡市人民医院呼吸专科医联体。2017年下半年起,我市开始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先后建成了市人民医院-金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院-江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紧密型医联体。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医联体18家。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规划为统领,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为核心,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管理为关键,以“强基层”和“上下联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医联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三、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区包段。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由市、县(区)两级政府主导,划分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负责,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全部加入医联体建设,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区域就近、全域覆盖、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组建医联体。

(二)分工协作,防治结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由龙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防治结合,市或县(区)级公立医院主动承担预防工作责任,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三)以上带下、分级诊疗。全力推进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优势下沉,切实发挥其龙头医院“传帮带”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强化基层机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方便群众就近高效就医。强化县(区)级医院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中的枢纽作用,鼓励其优质资源下沉。研究制定专科、专病分级诊疗规范,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四)加强监管、提升质量。加强行业监管,把对单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的监管,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和体系。龙头医院承担医联体内部管理责任,尽快实现医联体区域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同质化。

四、主要目标

全面推行多种类型的医联体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及县域医共体应当有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疗机构加入,为患者提供接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医联体各成员单位根据功能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和边界,在医联体内形成分工明确的协作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医联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及互联互通,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量占比。落实医联体配套政策,制定医联体章程,完善医联体内部运行机制,确保医联体工作有章可循。至2020年底,实现全市各医联体的健康、有序、规范运行;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例数增幅每年不超过10%,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例数增幅每年不低于20%;医联体、医共体龙头医院慢性病门诊量降幅每年不少于10%、平均住院日较2018年下降不少于1天。

五、具体举措

(一)调整现有医联体布局,实施分片区网格化管理。根据我市区域调整和医疗资源布局优化调整,调整现有医联体布局,各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含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各市属专科医院牵头组建专科医疗联盟,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在各自辖区内组建医共体,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具体见附件)。锡山区人民医院转设成三级综合医院前,锡山区医共体与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接;惠山区人民医院转设成三级综合医院前,惠山区医共体与无锡市太湖医院(904医院)对接;梁溪区中医医院、新吴区中医医院执业登记后,调整纳入市中医医院医疗集团。鼓励各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牵头成立相应专科的专科医疗联盟。

(二)制定医联体章程,推进紧密型医联体。根据已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54号)、《关于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锡卫医〔2017〕55号)等文件精神,所有医联体均应在今年制定医联体章程,成立理事会并建立办事机构,同时在医联体(专科医疗联盟除外)内部全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重点在行政、业务、信息、财务、后勤等统一管理方面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医联体绩效考核。到2020年,完善医联体相关信息平台基本功能,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并在各医联体成员单位中推广使用,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70号)、《2018年医联体考核评分细则》及《2018年专科医疗联盟考核评分细则》(锡卫医〔2018〕59号)对各医联体进行督查考评,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医联体建设始终坚持政府办医本质,坚持公益性,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注重医联体在城乡、区域的合理配置,增强医联体分布的合理性和均衡性。

(二)完善部门协作。医联体建设需联合发改、财政、人社、编制、医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推行基层补偿机制改革,加强绩效评估,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流动等人事薪酬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严格监督考评。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将医联体建设纳入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各公立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严格的规划监测评价体系、评价办法,探索建立医联体建设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全市医联体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并注重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锡卫医〔2015〕60号)中《各医联体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应表》的对应关系废止。

附件:无锡市医疗体结对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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