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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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744 生成日期 2019-08-07 公开日期 2019-08-07
文件编号 顾政发2019 15号文件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电子政务 关键词 河流,机关,行政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顾山镇村级河道(塘)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2019 -2021年)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镇村级河道(塘)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全镇黑臭河道,保护和改善全镇河道(塘)生态,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我镇实际
顾山镇村级河道(塘)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顾山镇村级河道(塘)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2019 -2021年)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镇村级河道(塘)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全镇黑臭河道,保护和改善全镇河道(塘)生态,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深入开展河道(塘)综合治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统筹推进河道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为建设“美丽顾山”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河道(塘)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形成政府引导、村(社区)负责、全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河道无淤积,河坡无垃圾、无杂树和违章搭建,河面无漂浮物和有害水生植物,无阻水障碍物,无污水直排,河道(塘)水质优良率达到95%以上,黑臭河道(塘)全面消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重点工作

围绕“四清一修”,促进全镇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1、清淤泥。针对群众反响大的独立黑臭水体和输水渠道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的河道(塘),开展清淤疏浚,削减河道(塘)内源污染负荷。

2、清垃圾。清理打捞河道(塘)内漂浮物、水花生和绿萍等有害水生植物,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解决因脏乱差和垃圾入河造成的水环境恶化问题。

3、清水质。深入推进河道(塘)周围畜禽养殖小散户关停整治,农作物农药使用逐年减量化,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河道(塘)排水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村庄控源截污工程,逐步实现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业废水处理全部纳入管网,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塘)现象。

4、清障碍。对河道(塘)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乱填埋等“三乱”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深化“两违”专项整治,拆除影响行洪输水的建筑物、围堰、沉船和拦河渔具,加快清除断头浜,推进水系沟通建设。

5、修岸坡。对坍塌的河岸进行生态化修复加固,整修和清理河坡杂物、堆积物,开展河道(塘)周边植绿增绿工作,改善和提升岸坡生态功能,做美沿河生态人文景观,争创省级“水美乡村”。

四、实施步骤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持续改进”的河道(塘)治理步骤,重点抓好五个阶段工作。

1、开展调查摸底(2019年7月下旬-8月上旬)。各村(社区)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村级河道(塘)水环境状况进行彻底排查,建立河道(塘)基础信息台账,全面摸清河道(塘)水质、淤积、河坡损毁、乱排、乱建、乱倒、有害水生植物等各类问题,遵循“突出重点、聚焦热点、先易后难、轻重缓急”的治理推进方案,列出2019年—2021年河道(塘)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目录和时间表,特别是对主干道路旁目视范围内水环境较差或群众反响较大的河道(塘),要列入先行治理计划。三年行动计划要报送镇“河长办”备案。

2、制定治理方案(2019年8月中旬-9月上旬)。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各村(社区)要对列入三年治理计划的河道(塘),结合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研究编制“一河一策”,逐一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分解落实年度治理方案,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突出问题。方案报送镇“河长办”审核确认。

3、全面组织实施(2019年9月中旬—2021年底)。各村(社区)为河道(塘)治理实施责任主体,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要按每年完成河道(塘)治理总数不少于30%的任务,突出目标管理,落实“一河一策”,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加快推进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清理垃圾、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确保标本兼治,通过三年的努力,促进辖区内河道(塘)生态全面修复。

4、组织项目验收(每年12月底)。镇“河长办”要动态跟踪河道(塘)治理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对河长巡河、部门信息、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第三方检测等发现的问题,通过“河长令”、“交办单”等方式交办任务,确保按计划有序推进,对各村(社区)上报完成项目,牵头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验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5、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河道(塘)水生态保护工作,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扎实推进河长制,要将农村河塘纳入河长制范围,发挥河长职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河道(塘)保洁员队伍,发挥网格员巡查作用,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动态掌握河道(塘)现状和存在问题,落实河道(塘)日常管护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治,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村级河道(塘)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村级河道(塘)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统筹安排,加快组织实施。镇“河长办”要做好治理工作的督促协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2、强化资金保障。镇财财政统筹安排河道(塘)治理专项资金,对村级引排河道保洁经费,按照每年0.45万元/公里补助至村(社区),对列入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清淤的项目,经验收合格,镇财政给予村(社区)5元/立方的补助。各村(社区)要保证对河道(塘)治理必要资金的投入,探索筹措渠道,创新引入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河道(塘)治理。

3、强化考核奖惩。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村(社区)“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完成绩效与奖金报酬挂钩。加大对各村(社区)、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任务、河道(塘)水质明显恶化等情形,对涉及村(社区)、部门予以通报并实施专题督办,对群众反响强烈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约谈问责责任人。

4、强化宣传引导。要根据行动计划工作节点要求,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河道(塘)治理、管理典型经验和成效,对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不断增强公众河道(塘)保护责任意识,大力开展金顾山党员志愿者“碧水先锋行 助推河长治”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珍惜、保护河道(塘)生态建设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

 

 

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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