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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509 生成日期 2019-07-18 公开日期 2019-07-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城市,乡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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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全市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分类,确定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督办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配合承担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根据权力清单,依法履行澄江街道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五)负责全市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验收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工作。

(七)配合承担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指挥协调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挂“装备财务科”牌子)、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综合指挥科(挂“应急协调科”牌子)、综合监督科、执法协调科、市容管理科(挂“停车管理科”牌子)。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江阴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江阴市澄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江阴市特种垃圾管理站。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 江阴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江阴市澄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江阴市特种垃圾管理站。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精益求精,不断推动“文明创建”品牌升级

围绕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十大整治行动”。1.坚持以整开路。整治查处无证摊2400起、清理三乱8758处、广告656处,清运垃圾370吨。清理维护便民信息招贴栏69块,沿街建筑物立面维护1400余平方米。积极参与“263行动”,清理城区暴露垃圾85000余吨。全年拆除违法建设669起、7.8万余平方米。机动中队始终保持了高昂的战斗作风,严管队伍,严树形象,严管严控无证经营,严查严处违章车辆,高标准完成了各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城东中队积极采取定点值守和错时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对沈家田、安居巷和天鹤菜场等市容乱点进行无缝对接式管理,有效提升了市容环境。城南中队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治理的高压态势,坚决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形成了浓厚的治违氛围。2.深化城警联动。进一步完善“城警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打击破坏站桩等交通设施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在河北街、南街等重点路段新增监控设施,排查破损设施300余处。全年更新施划机动车停车位1280个,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6400米、隔离桩410个,查处违法停车3万余起。3.加强部门联动。会同澄江街道等单位开展彩云桥桥底违建专项整治,共清理2家公司、3户个人各类违章搭建、废旧设施共计1.2万余平米;配合开展散乱污整治,拆除普惠路沿线、红光村、文富村等多处违章搭建共计2万余平米;牵头对花鸟市场大桥公园内的圈占堆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共计清理圈占经营户23家、面积2100平方米;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22块1700余平方米、灯杆旗282杆,组织市绿道建设工程沿线高立柱广告整治,协调市园林部门拆除高立柱户外广告4块。4.便捷高效许可。特种垃圾许可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办理更加便捷高效。全年办理行政许可897件,征收处置费265万余元,办理特种垃圾准运证24916张,新增新型环保车辆26辆。

(二)突出精准高效,不断拓展“集成改革”品牌内涵

围绕集成改革要求,不断创新社会综合管理手段,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能级。1.网格化工作创新创优。围绕集成改革,稳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平台,不断深化运转高效的“一长五员”全覆盖网格体系,赢得了省内外高度关注,全年接待各类考察团110余批次。积极推进网格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培训,全年累计培训30场次,培训2200余人。全年平台巡查上报事件20.8万余件,结案归档20.5万余件,99.4%的上报事件能在镇(街道)及村(社区)层面得到化解。同时,在中队层面也不断深化网格管理,配齐配强网格队员,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基层”。2.“12345”热线提质增效。“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有效诉求近20万件,同比增长11.08%,群众对诉求件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一号答”改革任务,全力打造全省“不见面审批(服务)”咨询直通车,建成企业群众的参与平台、评价平台和监督平台。3.“城市啄木鸟”成效显著。全年“城市啄木鸟”系统受理案件5.5万余件,结案5.3万余件,结案率96.9%。上报“啄虫报告”50余期,解决了一大批城市管理类的群众诉求。4.“最江阴”客户端上线运行。生活服务体系“最江阴”客户端一期上线整合了31个部门共49个服务功能模块,为市民及有需求的群体提供行政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公益服务、资讯服务等“五位一体”的信息咨询和事务办理服务。这里要提出表扬的是我们指挥中心,全年吃苦受累敢于创新,较好的完成了六项集成改革任务,为局和我市赢得了很多荣誉。5.综合执法工作顺利推进。监察大队主动对接服务各镇街综合执法局,推动全市综合执法工作,自赋权清单下放至今,综合执法平台共受理各类事件18.3万余件、实际处置18.2万余件,处置率为99.68%。共受理各类案卷6245件,处罚金额1074万元。制订下发《各镇(街道)综合执法督查考核机制》,督办了云亭敔山岭秀小区违建、夏港弘建国际违建等29件热点问题,办结率100%。

(三)突出精耕细作,不断放大“江阴标准”品牌效

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市容管理“江阴标准”为依据,高质量提升市容市貌。1.完善标准体系。按照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在原基础上制定下发临街施工围挡、临街遮阳棚、“牛皮癣”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消纳场地等市容管理标准,进一步丰富市容管理“江阴标准”。2.加强宣传推广。制作“江阴标准”微课堂,拍摄制作成12个短视频,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微信号、微博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结合城管五进工程,让“江阴标准”深入社区居民、学校、工地等。3.开展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澄江西路、虹桥南路、人民东路和立新社区的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在浮桥综合市场区域启动市容管理示范门店评选,按照江阴市容管理规范,每月评选出1家“示范门店”和1家“后进门店”,并在社区宣传栏予以公示。

(四)突出精神饱满,不断深化“百姓城管”品牌形象

以江阴城市管理“制度建设年”为主线,不断完善规范化制度体系。1.夯实党建基础。以 “打造‘六个一’党建 传递信仰能量”基层党建创新项目为引领,推动城管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星级化创建。扎实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通过主题活动,凝聚正能量,提高战斗力。“进取城东”、“活力城南”、“先锋城西”、“奋进城北”、“昂扬城中”等基层中队品牌建设有声有色。2.加强培训交流。推进学习型城管建设,组织封闭集训,完成全局289名人员轮训,开展武进、江宁和镇江等城管同行的跟班学习。加强干部选拔交流,共提拔干部32人、交流干部8人、轮岗交流队员31人,累计涉及调整71人。3.狠抓作风建设。制订完善各项内部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尤其是城北中队,在去年班子调整到位后,大刀阔斧治乱象,一丝不苟抓教育,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二部分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2808.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16.80 万元,增长 11.46 %。其中:

(一)收入总计 12808.1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2339.22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998.64 万元,增长 8.8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结算、增加“12345”服务外包专项等。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468.89 万元,主要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江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江阴市特种垃圾管理站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未结算的社保、待上缴财政的本年结余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 12808.12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818.4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90 万元,增长  537.22  %。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在2018年进行了清算,增加了2014年10月以来的补缴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 10327.80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城管执法专项、其他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223.70 万元,增长 13.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结算、增加“12345”服务外包专项等

3.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4.年末结转和结余 259.42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等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智慧城管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 12339.2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339.22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 12548.7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18.87 万元,占 81.43  %;项目支出  2329.82 万元,占 18.5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2339.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998.64万元,增长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结算、增加“12345”服务外包专项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12548.7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97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364.06 万元,增长 23.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结算、增加“12345”服务外包专项等。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180.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548.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2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追加文明创建专项经费等。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1.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799.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1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增并对2014年10月以来的社保进行了结算补缴。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3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在2018年度首次进行结算,年初未安排预算。

3.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4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市工作部署当年临时增加了阳光扶救助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7537.23万元,支出决算为 7766.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0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增人增资。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 847.26 万元,支出决算为77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数字化城管专项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27.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7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5.2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特管站和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人员增资、增加会议室音响改造支出。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 319.82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5.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9.2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增加了创建文明城市经费、社会化物业管理经费等专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587.9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37.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4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乡镇执法队员由于集成改革划转至各乡镇减少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21.31 万元,支出决算为60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2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提租补贴基数调增。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72.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6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5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乡镇执法队员由于集成改革划转至各乡镇减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218.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807.9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9.44万元、津贴补贴3361.76万元、奖金1577.98万元、绩效工资70.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费799.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58万元、住房公积金537.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7.54万元、退休费25.99万、抚恤金1.22万元、医疗费补助13.71万元、奖励费5.2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410.9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19万元、印刷费15.98万元、咨询费0.03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7.64万元、电费91.39万元、邮电费11.89万元、物业管理费184.43万元、差旅费1.79万元、维修(护)费12.59万元、租赁费56.6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4.32万元、公务接待费3.53万元、专用材料费26.72万元、被装购置费112.99万元、劳务费13.00万元、委托业务费32.66万元、工会经费6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97.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548.7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64.06 万元,增长 23.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结算、增加“12345”服务外包专项等。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80.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548.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2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追加文明创建专项经费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8.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807.9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9.44万元、津贴补贴3361.76万元、奖金1577.98万元、绩效工资70.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费799.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58万元、住房公积金537.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7.54万元、退休费25.99万、抚恤金1.22万元、医疗费补助13.71万元、奖励费5.2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410.9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19万元、印刷费15.98万元、咨询费0.03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7.64万元、电费91.39万元、邮电费11.89万元、物业管理费184.43万元、差旅费1.79万元、维修(护)费12.59万元、租赁费56.6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4.32万元、公务接待费3.53万元、专用材料费26.72万元、被装购置费112.99万元、劳务费13.00万元、委托业务费32.66万元、工会经费6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97.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3.5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7.59  %;公务接待费支出 3.5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4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决算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3.5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97.32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81 %,比上年决算增加 97.32 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没有车辆购置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施车辆的政府采购,节约了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8 辆,主要为江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更新了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6.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51.84 %,比上年决算减少  6.18 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车辆管理修理支出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车辆管理修理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养及保险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8 辆。

3.公务接待费 3.5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5.35 %,比上年决算增加 0.68 万元,主要原因为文明创建增加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业务接待管理,同行交流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53 万元,接待 57 批次, 786 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城管工作交流工作人员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主要本单位元国(境)外公务接待。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2  %,比上年决算增加 0.65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外出参会工作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会议管理,会议次数减少。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2 个,参加会议 27 人次。主要为召开城市管理考察学习会议、生活服务体系会议等。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7.5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4.96 %,比上年决算减少 25.11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开展的全员轮训费用未及时结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培训管理,节约了培训费用。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9 个,组织培训 2780 人次。主要为城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创国家卫生城市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90.33 万元,比2017年减少 101.85 万元,降低  6.83  %。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创文明城市专用材料费支出较多,2018年支出相对较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2.3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2.3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2.3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5.0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6.12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两轮摩托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17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491.69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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